應環保署之邀,希望我跟各地環保機關的朋友們談點什麼,往常公家機關找記者演講,不外希望提供一些「如何與媒體打交道」的秘方。但我從2001年開始跑環境新聞至今,算是跟大家共同經歷了這13年來環境政策的種種。
所以我想講的就不只是什麼媒體秘方而已,而是想從一個記者的立場,來談談這些年來我所看到的環境政策,特別是記者與官員「站在對立面的合作關係」。
當然關係的建立必須雙方都付出努力,不過因為這篇文章(以及講座)設定的對象是官員,所以關於記者的部分這次就暫且不談。
為什麼記者、為什麼公務員
記者與官員,雙方的關係建立在採訪、受訪的關係之上,但由於雙方的責任、目標、立場都不相同,實質是站在監督者、被監督者的「對立面」;而這個監督者、被監督者角色也是互為表裡,雙方可說都是監督者、也都是被監督者。
不過雙方角色雖不同,但回到初衷,不論是選擇做公務員或記者,都是希望能服務眾人、促進社會以及民主進步,從這個角度來看,彼此殊途同歸,目標一致。也就是說,是雙方共同合作透過媒體力量去實現這些價值。
但畢竟是站在對立面,合作關係不會那麼輕易到來,往往必須在不斷的衝突與折衝、且付出極大的尊重、包容後,才可能逐漸建立互信、相互啟發。
衝突以及尊重的關係
既然是站在官方的對立面,記者進入官府採訪,自然來者不善;另一方面官方對記者態度也很微妙,大體上對記者很友善,有公關人員專門「處理」記者關係。官方對記者也處處設防,記者寫了什麼對官方不利的新聞,輕則寫新聞稿駁斥,不然就是存證信函,再嚴重就告上了法院。
我覺得這樣的關係蠻好的,不只平等,而且有一種隔著火線互相叫戰的氣氛。
然而記者也是人,有七情六慾,深入「敵營」又要保持清醒,說多難就有多難。如何不太過涉入私人情感(不論好的、壞的),保有自己的獨立性,又能掙脫官方的糾纏(不論好的、壞的),除了自己的警覺,更需要別人的幫忙。
歷任環保署長就屬張國龍跟記者的關係最緊張,他一度對我的報導非常不滿,交代同仁多次發存證信函給報社,當時我覺得奇怪為什麼報社都沒通知我,往後我才知道,是他「身邊的人」默默把這些存證信函收起來沒有寄出。
在張國龍下台後,某次跟他「身邊的人」談到此事,我真的受到很大的感動,那個人告訴我,記者跟政務官開戰,雙方各有堅持,沒有誰對誰錯,而我只是盡一個記者的職責而已,署長在氣頭上勸不住,所以他只好把存證信函收起來。
然而至今我無法忘記張國龍在一次六輕的環評大會中,指著對方大吼:「你這樣講完全沒有環境正義」。而為了替開發案把關,他聘了多位環保人士當環評委員,不過最終中科三期開發案卻是在他任內通過,直到現在爭議還繼續延燒
,對他來說無疑是不可承受之痛。
而我跟張國龍開戰其中一個最主要的案子,就是六輕違反環評承諾超用水,當時我在聯合報,因為民進黨執政,基於報社的政黨偏好,我的新聞佔了優勢。我知道這件事後不斷報導要他開罰表態且要開最高罰,後來他果然開了罰單,為了表示他不同意我,所以開了一個跟我建議的不同罰款(據說本來他想法跟我一樣)。
不過這件事後來演變成他下台的導火線,六輕後來到行政院訴願罰單被撤銷,對我這樣一個滿腔熱血總想追討公平正義的記者來說,也算是個重大的打擊。最後政務官、記者雙雙中箭落馬,他下台了,而我也經歷一段長時間的心灰意冷。
不過那個事件也讓我徹底覺悟,什麼黨都一樣,只要掌了權,想的跟做的就會不一樣。而做為一個記者,至少希望自己能心中無政黨,走自己的路。
另外一個例子是中科四期去年計畫生變,原來要進駐的廠商友達不來了,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宣布中科四期轉型為機械園區,園區用水估計因而下降,他認為這是一個對土地友善的決定,理當受到肯定。
但我卻認為,中科四期計畫生變是整個決策過程出了問題,應回到源頭去檢討,不只是在過程中做枝節的調整而已,那段期間跟朱敬一的筆戰也在所難免(他是某兩報的主筆,也自己投書媒體論壇) 。
記得一次訪問他前先寄上訪綱,他的秘書立刻打電話來,朱敬一抗議我提出來的問題太過尖銳,對他不公平。後來我也警覺自己對於中科四期涉入過多私人情感,難免反映在新聞處理的偏執,於是我接受了他的抗議修正訪綱。
有一次在國科會記者會結束後,所有人都走了,只有我還在收攝影器材,朱敬一可能想起什麼又轉進來,看到我說:「你為什麼老是跟我作對?」
我說:「主委,我們最大的差異就是,我認為中科四期應該從頭來過,但站在你的位子你只能從跌倒的地方站起來。」他聽後拍拍我的肩膀沒再說什麼,在那個空曠安靜的會議室中,我發現那一刻或許是我們相互理解的開始。
後來他在一場記者會中說了一段話,對我來說也算暫時的休兵宣言:「我名義上的老闆是行政院長,但我實質上的老闆是台灣的土地跟人民...我今年2月6日才上任,但政府是永續的,我現在沒有辦法從原點規畫二林園區,只能在現有基礎上做最大、最好的改善。這不會是100分的方案,希望大家都能珍惜多元和包容。」
記者經常很輕易的就叫政務官下台、為政策負責、說人家戀棧職務什麼的,但實際上在台灣現今這種政治氛圍,政務官想在夾縫中堅持理想真的很難。
而在這麼難為的情況下,有人還願意放棄原有的名位、薪水上台,多半也是希望能實現某些理想。基於這一點,我經常提醒自己能更同理心去理解他們的難處,而理解、不理解所做出的報導,就像寫毛筆字,筆墨之間自有輕重之別。
記者需要專業的協助
而在我短暫的記者生涯中,有幸遇到一些可敬的對手,是記者的一種幸運。政務官或許身不由己,但事務官卻是政府穩定的基石,他們也是記者最常接觸的人,少了那種短兵相接的衝突,雙方的相互啟發、學習更是重要。
這一年來有兩個我認為還算滿意的報導,一個是給公視拍的專題「呼吸的風險PM2.5」,另一個是為商業周刊寫的「從高屏大湖談南部水資源」,空氣跟水都涉及許多專業知識,沒有許多事務官的協助,我不可能從中看出問題的關鍵。
例如南部水資源,一個不了解關鍵問題的記者寫出來的不外乎:「只要改善漏水率、或把汙水全回收就不用再蓋水庫了啊。」這樣寫其實等於沒寫,因為一篇報導最能發揮功能的地方,就是你要寫出那個改善漏水率、汙水回收為什麼聽來簡單、但就是做不到,中間有多少結構性的問題應突破、那個環結誰該負責等等。
而說實在的,許多行政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以及水資源工程的專業並不是記者單方面可以理解的,而這就需要事務官許許多多的協助。
當然很多人會問:「你跟記者講這麼多,他如果亂寫、或寫的不對、或刻意扭曲你的意思怎麼辦?」但我想你接受記者採訪、受訪時該說深說淺,心中自有一把尺,基於長久觀察,你知道某些人會好好處理你的訪問,某些人則不見得。
當然你也不能期待,只要好好回答問題、並給予協助,記者就會給予「正面」報導。我曾經做過一個石化周的報導,節目播出後就接到中油公關室的電話:「朱小姐我好心好意安排你採訪,結果你播出的內容對我們很不友善。」
我只好告訴他,記者做節目不是為了友善採訪對象,而是希望能給事件中的所有人一個公平說話的機會。只是我不確定如果我再去邀訪會不會遭拒就是。
而我認為,採訪者、被採訪者之間,最可貴的地方(也是最難)就在於此,受訪者為自己的政策辯護,坦承自己能做、以及不足的。而另一方面記者能不受個人好惡影響,從各方立場中找到一個符合各方公平的呈現方式。我說「公平」,不是各打50大板那種假式平衡,而是該打幾板就打幾板。
而官員回答問題是否真誠、記者處理新聞是否公平,也就是彼此之間相互檢視的最好機會。而一旦雙方建立了互信基礎,官員更願意提供訊息,記者也更能做出中肯及專業的報導,這對於提升報導的品質、同時藉由報導去舖陳社會良性對話都有極大的幫助。總之我認為,愈是開放的態度,愈能建立雙方的互信關係。
請跟記者說實話
但很多時候往往不是如此。現今官員與記者互信不足,媒體當然要負一大部分的責任,但許多官員不說真話、信口開河、或給記者錯誤資訊真的非常糟糕。
例如2009年10月中科四期爭議難解時,副總統吳敦義(當時的行政院長)公開做出將廢水海放的承諾後環評通過了。然而最後這個承諾被技巧性的只放在環評結論的「附帶建議」,也就是說,這並非正式的環評結論。
日後中科四期因為計畫改變提起環評差異分析,環保團體又要求廢水排放應遵守吳敦義版的海放版,但卻被提醒這並非正式的環評結論而作罷。
吳敦義的承諾事後被技巧性只放在「附帶建議」已經很不可取,而就算只是「附帶建議」,一個行政院長的政治承諾難道還要白紙黑字拿來跟人民斤斤計較?加上之前他的一些什麼白海豚會轉彎等等奇怪言論,一個國家副元首落得一個「白賊義」的稱呼真是可悲,但結果就是耍弄百姓,落得人民對政治人物信任大減。
另一個例子也跟中科四期有關。去年四月,彰化縣溪州農民北上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出面對農民說:「這有合約關係,不能隨便講一句話就叫他們停工。」
有合約當然不能「隨便」停工,但也不是「不能」停工。問題是他應該跟人民說清楚那個「隨便」跟「不能」的差別是什麼。眾所周知,只要政府與民間簽訂的合約都有「法令變更」、「情勢變更」原則,如果變更雙方的權利義務是什麼。最不可取的就是隨隨便便就回答人民的焦慮、同時誤導記者。
另外面對公害問題,即使一時無法查到原因,但也不能隨便塘塞個理由給記者。例如今年四月高屏溪攔河堰被汙染無法取水,原因都還沒查明,高雄市環保局就發出新聞稿:「針對高屏溪上游目前攔河堰以北,目前列管之畜牧業約有10餘家,環保局將主動稽查相關事業及畜牧業….」似乎在暗示這起汙染是畜牧業造成的,但真是如此嗎?
還有,去年12月美麗灣事件爭議之一是美麗灣究竟是「觀光旅館」或「一般旅館」?環保署的辦案方式是發文問交通部觀光局,觀光局回答:「觀光旅館是許可制,沒有強制多大規模應申請為觀光旅館」,所以環保署就說,既然美麗灣以一般旅館向台東縣政府申請許可,所以環評由台東縣政府審查。
請問中央政府可以只用「書面認定」而不是「實質調查」在辦案嗎?
而不說實話、任意塘塞、違反承諾是要付出代價的,記者對官方的信任感愈來愈低。政府如今推動政令經常受挫,難道不是自己的搖擺給了人民觀望空間?
眼前的案例就是,農委會三令五申市場禁宰活禽,但就有業者敢不配合,因為依過去經驗,這七年來農委會不是事到臨頭政策就會喊卡嗎?(而且還卡了兩次)
資訊公開有待加強
另外我想談談資訊公開。如今政府網站必須做某種程度的資訊公開, 網站上可查到法規、公告、或環評會、區委會、都委會審查訊息。此外部分機關也會給記者隔周或隔天的部會中重要會議明細單。
甚至每周四各部會主管會報之後,會中所討論的資料,記者在當天就可以看到這些資料(不是每個部會都有),這些對於記者了解事件有很大的幫助。
不過,官方對記者的資訊公開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而且中央、地方的做法落差也很大。例如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雖然現在已開放99%,但卻保留最後的「閉門會議」,記者雖然可在場,但不准錄音、錄影,也要求不能在報導中指名點姓環評委員的意見,而果然許多環評委員開門、閉門說的話還真的差很多。
而這個「閉門會議」的設計將環評會公開採訪的美意大打折扣。環保署對外的官式說法是:「保留一點空間給環評委員」,這種說法似是而非且不可取,試問,既然是專業審查有什麼不能公開的?何況每個人都應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即使是記者,所寫的報導也是真名真姓,你可以想像看到報導不知何人所寫的嗎?
而這還是中央的環保署,如果是地方那開放的程度就完全不是如此。去年台東縣政府的美麗灣環評會, 記者就徹底經歷什麼叫被拒絕採訪。而即使是施政滿意度高的台南市,2011年4月第一次環評大會討論永揚案時,記者連門都進不去,後來我打電話到市長辦公室,才「獲准」開放到民眾發言完為止。
當然其他部會的開放程度就更糟了,例如內政部土地徵收委員會,記者到了聯合辦公大樓門外就被擋住。農委會每天給記者的會議單中還註明:「以上會議原則上不開放記者採訪」。更多部會連會議單沒有,會議更是完全不能聽。
大家到其他部會吃了閉門羹,都會要求比照環保署開放採訪。反倒是環保署還常反過來想比照別的部會不開放,而不去思考如何做為各部會資訊公開的典範。
而事實上環評會的開放採訪,對其他部會已起了正面影響。過去內政部營建署區委會、都委會本來也都不開放,後來因為很多開發案都是同一時間在環評、區委會審查,被記者要求後現在也開放可以採訪一部分。
政府距離資訊真正公開還差很遠。以環評會、區委會為例,後來跟進的區委會現在網站上提供的資料,不只廠商的報告書而已,連同相關部會之間的公文往返、對重要問題表達的意見,通通都在網站上可查。反觀環評會網站上提供的卻還只有開發者的環評報告書、以及歷次審查結論。
而真正重要或機密的會議官方是不會告訴你的,記者只能各憑本事探聽,有時跑去了還被趕出來。許多資料得透過私人交情才要得到,而有的文件根本未經《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就在文件上蓋「機密」, 總之就是不能給就對了。
而以我個人對官員的觀察,愈是態度開放、落落大方的官員,愈是最善盡職責,積極任事的人。而愈是資訊公開,記者愈能對事件有所了解,做出公平的報導,也最能實踐我今天跟各位分享的:「站在對立面的合作關係」。
最後,謝謝大家耐心讀到這裏。
※ 本文轉載自環境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