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無止境的焚化政策 環保署「零廢棄」被批為換湯不換藥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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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無止境的焚化政策 環保署「零廢棄」被批為換湯不換藥

2003年10月30日
本報訊

政府「零廢棄」的垃圾政策名實不符?行政院環保署歷經半年來檢討後擬訂的《垃圾處理方案之檢討與展望》草案,昨天(29日)送行政院院會審查,這份標舉「零廢棄」理念大纛的檢討報告,卻被民間環保團體批評為「換湯不換藥」,甚至質疑:「這是哪門子的零廢棄?」

環保署最近提出了一份「垃圾處理方案之檢討與展望」草案,並預定於昨日下午兩點半送至行政院審查,環保團體希望在這份草案送審之前,向相關官員表達民間真實的聲音,呼籲環保署推動真正的零廢棄政策。因此,看守台灣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苦勞網、唭哩岸環保志工團、文山區新願景促進會、集集環境保護會…等民間環保團體昨天下午一點半在環保署大樓前召開記者會,高舉「這是哪門子的零廢棄?」、「停止無止境的焚化政策」標語,呼籲環保署莫以零廢棄之名,行舊有焚化爐政策之實,並希望行政院能睜大眼睛,張大耳朵,傾聽民間的聲音,了解什麼叫做真正的零廢棄。

環保團體表示,去年年底,120餘個民間團體連署建請立法院刪除環保署的焚化爐相關預算,要求環保署立即停止錯誤的焚化政策;而在今年3-4月間,更透過立法院永續會主辦的廢棄物政策高峰會,表達垃圾政策應翻轉的六大訴求,再次重申停止焚化爐興建,並儘速朝向零廢棄的目標前行。然而,細查這份「垃圾處理方案之檢討與展望」草案後卻發現,該草案中雖然高舉零廢棄的大旗,然究其內容,實令民間團體大為失望。要言之,環保署欲以零廢棄之名,維持垃圾焚化政策之不墜。

在環保署該份草案中對零廢棄之定義為:「生垃圾不直接以掩埋為最終處理之方式,而應以源頭減量及資源利用方式進行資源再循環」,此處所謂的「生垃圾」,是指相對經過焚化的「熟垃圾」而言。環保團體認為,環保署此項定義與真正的「零廢棄」目標,仍有一大段差距,頂多只能說是「零掩埋」而已;真正的零廢棄,尚應包括「零焚化」;換句話說,也就是以源頭減量、分類回收再利用、廚餘堆肥等方式,讓被拋棄的資源可以盡量循環利用,以減少自然資源的使用,同時避免以焚化與掩埋等破壞或埋沒資源的方式來處理廢棄物。

來自北投的唭哩岸環保志工團總召集人王培英在記者會中表示,台北市政府早已規劃好在年底全面實施廚於回收制度,然中央規劃卻必須花17年的時間,才有辦法達到17%的廚餘回收率,其政策推動腳步之牛步化,實為荒謬;他並表示,鑒於廚餘會使焚化爐在操作時釋出有毒物質戴奧辛,他反對政府在尚未全面做好垃圾分類前,繼續興建焚化爐。苦勞網成員吳清龍則表示,環保署一方面喊窮,透過推動清運垃圾民營化政策精簡人力,卻又繼續花大錢蓋焚化爐,實在說不通。

環保團體另外公布一份已有40個民間環保團體連署的陳情書,提出「立即停止錯誤的焚化政策」、「加強現有焚化爐、掩埋場進廠管制」、「立法保障民間主動發動焚化爐戴奧辛檢測之權利與檢測結果之法律效力」、「環境協約公證化」、「重新檢討灰渣再利用政策」與「以零垃圾為最優先的廢棄物政策目標」等六大主張。最後由環保署派官員代表署長張祖恩接下陳情書,陳情活動順利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