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養殖戶告贏環保總局 法院撤銷不予受理決定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82養殖戶告贏環保總局 法院撤銷不予受理決定

2006年06月15日
摘錄自6月15日中國環境報河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82名溫州養殖戶因被省環保局敷衍,而向國家環保總局申請復議,並因再次碰壁而起訴到法院。市一中院日前一審判決養殖戶們勝訴,撤銷環保總局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決定,責令環保總局於判決生效後的60天內對復議申請重新作出決定。一審宣判後,環保總局表示考慮後決定是否上訴。

82名溫州養殖戶是於94年6月15日向浙江省環保局遞交投訴書,認為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沒有落實「溫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影響報告書」和省環保局在審批意見中提出的環保措施,尤其是沒有對濱海新區相鄰海域的海水養殖等功能作相應調整。養殖戶們還指出,濱海園區投入使用前,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審批意見中的環境保護設施都沒有經過驗收,要求省環保局依法查處,並及時告知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