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3日
摘錄自2013年11月12日中國時報桃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大園鄉遠東精密化學公司5月初2度遭環保局查獲偷排酸鹼值達1.4的強酸廢水,除勒令停工,將負責人移送地檢署,並追究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的責任,蔡女承認僅「掛牌」性質,依法報請環保署後將其廢照,5年內不得再考照,得不償失,提醒有照人員切勿以身試法。
環保署為加強管制,訂定「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要求一定規模的企業體,要聘僱領有證照的專責人員管控,現行常見的證照有空氣汙染防制、廢水處理、廢棄物清除或處理,以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4項,培訓人員都須經過1至2個月的密集課程,通過環保署舉辦的測驗,才能領有專業證照,並不容易。
環保局表示,早期因專責人員供不應求,行情水漲船高,曾有一照兼顧多廠,甚至形成環保代操顧問業,教導鑽法律漏洞等情形發生。環保署為落實「專責制度」,明文規定退場機制,若發現違法汙染環境、虛偽設置、同一時間受聘不同處所等情事,都可依法廢止證書。
目前仍有6名專責人員被報請撤照,案子仍待環保署審核,環保局希望藉此落實專責制度,共同維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