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7日
摘錄自2013年12月13日中央社台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到了冬天吃湯圓季節,台中市衛生局抽驗湯圓、芋圓、地瓜圓等食品,發現4件違規添加防腐劑,將依法開罰。
衛生局指出,這次共抽驗超市、傳統市場、知名攤商共20件湯圓,發現4件食品不符合規定。其中,豐原區仙草店販售的小湯圓,被驗出依法不可添加的防腐劑「去水醋酸」0.257g/kg。上游業者表示,為避免湯圓太快酸敗,才會添加少量去水醋酸。
而大雅區攤商販售的芋圓、地瓜圓,以及西屯區攤商販售的混合湯圓,分別被驗出防腐劑「苯甲酸」過量,業者則辯稱是為了增加口感。
台中市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已要求業者立即下架銷毀產品,對違法業者將依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也提醒民眾選購時注意店家環境衛生,看清楚包裝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