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3日
摘錄自2013年12月20日京華時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1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按照該《意見》,黨員、幹部去世後一般不召開追悼會,並帶頭火葬和生態安葬,政府同時鼓勵黨員、幹部去世後捐獻遺體或器官。
《意見》指出,近年來,一些喪葬陋俗死灰復燃,封建迷信活動重新活躍,火葬區遺體火化率下滑、骨灰裝棺再葬問題突出,土葬改革區亂埋亂葬、濫占耕地現象嚴重。重殮厚葬之風盛行,盲目攀比、奢侈浪費現象滋生蔓延。
《意見》要求,黨員、幹部應帶頭文明治喪,簡辦喪事。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黨員、幹部去世後一般不成立治喪機構,不召開追悼會,舉行遺體送別儀式的,要嚴格控制規模,力求節約簡樸。
黨員、幹部應帶頭火葬和生態安葬,保護生態環境,並鼓勵黨員、幹部去世後捐獻器官或遺體。在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區,黨員、幹部去世後須火葬,不得將骨灰裝棺再葬,不得超標準建墓立碑。在暫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土葬改革區,黨員、幹部去世後遺體應當在公墓內集中安葬,不得亂埋亂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