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28日強拆士林王家引發各界撻伐,市長郝龍斌於29日舉行記者會強調「依法行政」,且指自己「強制代拆是不得已且痛苦」。同時強調現行都市更新採「多數決」,呼籲內政部快修這個惡法以解決問題。
總之這個新聞稿的意思是,市府都是「依法行政」,要怪你們就怪內政部沒把這個法訂好。這款強辭奪理不但完全讓人感受不到他的「痛苦」,而且自曝其短,讓人見識台北市長只是個格局短小、不知法與價值為何物之流。
法界有些人持「惡法亦法」的看法,但這種沒有彈性、不分是非的看法只是「法匠」之見。法律制定本是追求人民最大利益,超越法律之上去實現這個利益的就是「正義」,所謂「居住正義」、「環境正義」就是因此而來。而一個大有為政府就應該站在正義之上去體恤民意、執行法律。
更何況郝龍斌有一句名言:「只要政府願意做的,就一定找得到法律支持你去做
;而只要你不想做的,也一定找得法支持你不做。」如果市政府心中真有正義,實現這個正義的方法何只千百種,說穿了法律千百條,有「依法行政該拆的法」、也會有「依法行政不必拆的法」。
而且,法有善法、惡法,站在正義的立場,執法者也有選擇執法與否的餘地。但郝龍斌卻是選擇緊緊抓住「依法行政」的大帽子,還出動大批警力演一場強拆記,且難看至極。此舉不但悖離正義、民意、也讓人覺得背後另有意圖。
另外郝龍斌用「現行都市更新採多數決」來合理化多數暴力,也完全扭曲民主價值精神且混洧視聽,完全無視於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說到底,個人財產就是個人財產,不能用多數決來處決別人的私有財產。
兩相比較,內政部長李鴻源至少還承認強拆王家是「居住不正義」,這點就比郝龍斌有誠意一點。而如今王家事件等於拆穿都更條例「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的假面具。當惡法遇到法匠,往後人民恐怕得人人自危。
※ 同步刊載作者部落格「環境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