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政治服務的計畫:區域計畫
區域計畫對於大眾而言是相當陌生的議題,區域計畫簡言之是:「國家規劃土地利用的基本原則」,因此土地規範都必須在區域計畫上。各地方政府將未來數十年的發展提出具體的發展願景,並做為未來銜接國土計劃法的過渡機制,也因此區域計畫屬於大範圍的架構、上位法的原則來影響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2013年10月內政部頒布全國區域計畫,並要求各縣市政府必須訂定「縣市區域計 畫」,整體地審視2026年以前各縣市的發展規劃。那麼區域計畫就在2026年前訂定目標是不可動搖的嗎?不是,各地方政府可透過約數年一次的通盤檢討進行滾動式的計劃變更。既然區域計畫是滾動式,那麼它到底扮演什麼角色呢?筆者以台中市區域計畫來窺其一二。驟變的願景台中前市長胡志強甫就任時,即喊出「文化、經濟、國際城」。在這願景下各局處努力透過建設來滿足文化、經濟、國際城。因此我們可以參見102年擬定台中市區域計畫,具備胡志強主政時期所主張的建設,例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