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噪音、飛沙,族人苦不堪言:請共同連署要求違法砂石場遷出原民保留地!
由於台東縣大武鄉大武部落大武火車站下方之立原砂石場,已遭台東縣政府裁定非法,並於2013年3月13日行文大武鄉公所要求立即停工,但大武鄉公所及該場至今尚未執行停工之命令,縣政府與鄉公所即廠商之間貪贓枉法之嫌,不無可能,茲就法律層面收集相關證據,以求天聽。(大武部落違法砂石場位置及80分貝以上噪音影響範圍示意圖。)違法事實列舉如下:一、台東縣政府及大武鄉公所未執行停工處分,已經歷月。停工處分書,見以下公文:二、立原砂石場侵占原住民族保留地。(一)立原砂石場租用大武鄉保留地號為:615、615-1、615-2等三塊地,因違反《都市計劃法》及《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7條,保留地租賃契約書第8、9點規定,需終止租約,並應立即停工。(二)除此之外,其他侵占復興段605-1、612、613、605-2、526-2、526-3、627、628、625及634等地號,應進行拆屋還地,否則有犯刑法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