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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生活環境] 綠色稅制引新意 紅利雙重曝喧聲 本報訊 有關開徵「環境稅」可減緩環境污染,同時促成降低個人所得稅的雙重紅利(Double Dividend)的討論近日於「環保共識論壇」引起廣泛迴響,四大議題之一「環保署依據『污染者付費』觀念,對立法徵收之各項污染防制(治)費是否有擴充及整合之必要?」中的票選題「我國現行制度下,徵收環境稅,另一方面降低個人所得稅,請問您是否贊同?」截至目前為止,總投票數為74票,贊成為47票、不贊成為27票,上網留言數達7則。上網發言的民眾對於環境稅的開徵是否真能達到雙重紅利的認定,多數認為需深入考量國內實際的經濟環境,加上設計適當誘因的稅收方式,始能達到雙重紅利的效果。 台經院研究所所長周嫦娥表示,綠色租稅(Green Tax)改革的雙重紅利在許多實證研究上不見得存在,考量經濟結構、補貼制度及多元的稅制設計,才能促成環境稅抵減扭曲性租稅。台大農經系教授吳珮瑛延續周嫦娥的說法並細緻地指出,要完善環境稅收的設計,需使民眾認識新的課稅方式並不會增加目前稅賦的負擔,掌握詳實的相關資料可作為是否整合稅收的依據,如環境稅的收入占所得稅的百分比為何;目前政府的一般稅收使用於空氣、水污染的防治的比例為何;目前台灣各所得階層繳交環境稅(費)的實際狀況。 Lo-wai Huang提及近年學者對於雙重紅利假設普遍信其可改善環境,並降低政府對於勞工稅收的依賴,同時說明其三個延伸的效應,包括兩個積極面向的效應,一為Revenue Recycling Effect可降低勞工的稅金;二為the Pigouvian Effect可藉環境稅收改善環境;第三個效應為消極面向的Tax Interaction Effect則反應環境稅收會造成商品成本提高,相對造成工資降低,休憩活動的成本降低,減低人們的工作意願,並減少政府稅收,突顯環境稅可能惡化勞工市場。這三個效應之間該如何拿捏使發揮雙重紅利的效用,需確實考量實際景況。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溫麗琪則以為各項污染防制費不整合,且在環境「費」完全專款專用的情形下,也可能造成另一種用途上的扭曲。政大財稅系教授朱澤民則指出,許多北歐國家在總稅收不減少的原則下,開始實施綠稅(Green Tax)稅制改革,以改善現行扭曲市場機能的環保政策,希望可達到降低環境污染與提高就業的雙重紅利。不過朱澤民也指出,目前各國的環境稅大抵對環境品質有正面評價,但對提升就業機會的效果,則持觀察的態度,並建議環境稅費的設計需同時參照各國的個人所得稅比例。西歐各國個人所得稅占GDP比率高達10%,而台灣不及3%(含土地增值稅),因此雙重紅利對國人工作或投資、儲蓄的意願的影響,應該不至於那麼大。(200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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