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台灣新聞-環境政策] 環保共識會議結論報告出爐 共識成員有條件贊成擴充污染防制費 本報訊 「環保共識會議」於11月7日正式結束長達一個月的議程,針對「環保署依據『污染者付費』觀念,對立法徵收之各項污染防制(治)費是否有擴充及整合之必要?」而舉行的環保共識會議,13位成員終於達成共識:「在不以財政收入為主要目的與相關財物收入公平公開有效運用之情形下,贊成擴充污染防制(治)費。」環保署長張祖恩相當重視環保共識會議的成果,承諾會將共識結論報告的內容引為未來政策研議的參考,並對13位共識成員的努力表示由衷的感謝。 全程參與連續四場環保共識會議的13位成員,在年齡方面,從20歲到71歲;性別方面,男士7位,女士6位;職業方面,包含家庭主婦、醫師、會計師、護理長、地政士、學生、勞工、貿易商、社區人士、保全人員等;居住分布方面,包括台灣各地十縣市的居民。環保共識會議前三週主要針對水污費、碳稅、掩埋稅及雙重紅利等議題進行授課、諮詢與交叉討論,共識成員於第四週形成共識會議報告,並公開向全國民眾與媒體報告13位共識會議成員的最後決議。 13位會議成員針對「環保署依據『污染者付費』觀念,對立法徵收之各項污染防制(治)費是否有擴充及整合之必要?」的議題,全體成員達成以下數項整體性事項之基本共識。 全體共識成員同意減少污染物物質之發生的責任,應由政府、事業、民眾與相關團體共同負起改善目前環境品質惡化的趨勢。擴充污染防制(治)費,是基於落實污染者付費、使用者付費觀念,將過去忽略的環境外部化成本,內化至生產成本、市場價格與消費者行為中,強調不只從末端減少污染量,更要從源頭開始面對。另污染防治(制)費的擴充,包含增加「費率」、增加「徵收項目」、提升「環境污染防制(治)費」為「環境稅」之層級、同時藉由污染防治費的擴充,將不合理的相關補貼政策予以取消,更進一步將收受的費稅以公開、有效、更有彈性的方式加以應用,促成污染物質的真正減量,並推動基層環保共識家庭生活教育,以落實環境生態保護之目標。但有關「雙重紅利」及「綠色稅制改革」雖獲得大多數成員的贊同,但最後仍無法取得全體成員之共識。(2004-11-09)
【相關新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