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宜新線有利無弊? 南港居民:又來騙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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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宜新線有利無弊? 南港居民:又來騙

2014年09月12日
本報2014年9月12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交通部鐵工局「北宜新線鐵路」計畫,送入環保署依據環評相關規定,進行地方說明會,昨(11日)晚南港場未能說明施作範圍,引發南港民眾不滿。居民更對南港車站三鐵共構以來,損鄰卻未妥善處理強烈不滿,怒斥鐵工局「又要來騙」。

南港區說明會於三重區民活動中心召開,由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規劃組組長王武俊主持,顧問公司進行簡報,當地3位里長參加,聲援路線所及的新富里。

近百名民眾參加,對於顧問公司簡報描述的願景不為所動,只要求鐵工局說清楚這次要徵收那些土地」,「不要講和南港無關的事情浪費大家的時間」。王武俊雖一再安撫民眾情緒,說明公共工程有必須踐行的程序,承諾會將居民的意見反映在環說書上,卻引發更多討論。

北宜新線南港說明會在三重區民活動中心舉行。

三鐵共構受夠了

南港車站過去曾因三鐵(台鐵、台北捷運、高鐵)共構施工、蓋高鐵側牆連續壁等,生活大受干擾,求告無門,現在聽到又有新工程,居民群情激動。居民表示,他們只要知道要徵收哪裡、如何徵收,鐵工局不要只想跑完流程,「來只是為你們背書,重點不說只會規避。」

新富里長陳金賜說,居民關心的是房子會不會拆,會不會傷害屋舍,範圍要說清楚,「其他說的,跟我(南港區鐵路沿線的居民)一點關係也沒有!」

不少居民表示,當初為了三鐵共構,捷運7號出口預留空間,已有初步的結構體,說是為了北宜直鐵,照理說早該規劃好,現在卻說還沒規劃好,連細節都提不出來。

有居民指出,說是新建計畫,以發展為名徵收土地,犧牲一小撮人,直批鐵工局「騙人騙到底,一挖再挖」。居民陳先生補充說,用「騙」來形容是有道理的,三鐵共構後,每日都要面壁(高鐵連續牆)思過,景觀不再是過去熟悉的樣子。

13分鐘的代價

南港里長闕貴卿表示,工程全長53公里,其中28公里隧道,還有20多公里是平面道路,為了讓南港到宜蘭交通時間縮減為47分鐘,但是若搭普悠瑪也只需1小時,為了節省13分鐘,卻要付出居民停車困難、植被綠地減少、動植物棲地破壞的代價,是否值得應評估。

闕貴卿指出,居民至今仍承受三鐵共構後的環境成本,工程完工後已移交給政府也無法求償。他建議將雪隧路廊由公路改為鐵路,編列經費不如拿來購買新列車,「491億元可以買多少列車了!」

先解決票務誤點

顧問公司簡報指出本案必要性為:東部鐵路尖峰一票難求,民眾亟需安穩回家的路;新線移轉公路旅次,舒緩壅塞降低環境衝擊;充足快捷的鐵道運能,促進東部區域觀光產業。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任律師謝孟羽則認為,台鐵票務、誤點的情形應優先解決,根本問題也待釐清,為了觀光只會不斷開路。他再度提醒開發單位,不能只說好處而完全不提壞處。此外,若新建南港站,帶來的人潮湧入,對於當地社會環境的衝擊以及解決之道,應該說清楚。

他說,目前土地徵收條例,對人民非常不利,尤其是區段徵收,往往讓居民落入迫遷的處境,不該輕言徵收。

新線仍採窄軌

另有民眾表示,軌道運輸路線規劃是百年大計,應長遠思考,應預留標準軌,甚至於考慮未來鐵路升級的需要;而既然是直鐵,就該直線行駛,路線不應東拐西灣,路線規劃是百年大計。不解何以雙溪要蓋新站,路線應慎造,與舊線共軌。

目前軌道有兩種,台鐵全線採用1,067公釐的窄軌;高鐵以及捷運則採用國際標準軌(或稱寬軌),軌距1,435公釐。然而,新建工程仍延續窄軌尺寸,台鐵表示是因技術考量。已知花東線改善工程,皆已預留標準軌道距離;上個月在宜蘭舉辦的公聽會民眾表示,諮詢過鐵路技師也認為原線從窄軌改為標準軌道,技術上可以克服;之所以不能,全部都是政治考量。

工程幾乎確定會建

兩位來自雙溪的居民表示,因雙溪場會議臨時提前到早上舉辦,而使得有工作的民眾無法參加,因此必須參加南港場表達意見。他們反對北宜直鐵在雙溪設新站,當地老人多、土地便宜,政府徵收很容易,未來居民都要住在高架橋下,質問「如果這計畫在自己的家鄉,你們可以接受嗎?」

另根據記者採訪雙溪民眾,也認為國家不應花這麼多錢興建一條沒必要的鐵路,還改變雙溪的生態資源、人文特色與景觀。

前一天(10日)雙溪場原定晚上7點,卻更改為上午舉辦,公告日期不足10天,鐵工局規劃組副組長施文雄表示,因委員(李慶華)表示居民要求提前為上午。根據出席者表示,地居民參與並不多,當日發言時立委李慶華就坐在主席旁邊,表示此案幾乎已確定興建

鐵工局將持續溝通

王武俊解釋,目前尚在規劃階段,有些路線仍考慮以不影響民宅為主,因此無法現在就告知會不會拆遷,承諾持續溝通、將意見反映在環說書上。記者採訪時,則表示「工程一定會有影響,但就像砍一棵樹或一萬棵樹,影響可大可小。」

「北宜新線鐵路」(台鐵南港至花蓮提速改善計畫)由開發單位鐵工局委託世曦顧問工程公司規劃,已進入環評流程,依據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 10-1 條,於新北市雙溪區、台北市南港區、宜蘭縣頭城鎮3地舉辦公開說明會。

「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 10-1 條

開發單位於作成說明書前,應公開邀請當地居民或有關團體舉行會議,並將其辦理情形及居民意見處理回應,編製於說明書。
開發單位除依前項辦理外,得視需要再舉行公聽會、協調會、討論會、公開展覽計畫內容或其他適當方式供民眾參與表達意見。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