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12日
摘錄自2015年2月11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灣動物保護法修正案剛三讀通過,2年後各地流浪動物收容所將「零安樂死」。造成大量流浪動物的主因是棄養,這個問題不僅在台灣,歐洲最愛寵物的法國也是如此。
法國是擁有最多寵物的歐洲國家,也是有最多寵物被遺棄的歐洲國家。據統計,半數的法國家庭擁有寵物,最多人養的是魚,其次為貓和狗。
根據法國動物保護組織(SPA)的資料,法國每年有10萬隻貓、狗被拋棄,尤其暑假是飼主拋棄寵物的高峰期,約有8成的動物在5到9月有家歸不得。
這些飼主因度長假,不便照顧寵物,乾脆把牠們的鏈子綁在高速公路休息站的樹上,甚至直接扔垃圾桶。
在法國,拋棄寵物是違法的,可處以兩年有期徒刑和3萬歐元(約新台幣107萬元)罰款,但實際上不易找到飼主,很少人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