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積極呼籲設置海洋保育署,也獲得立法院黨團初步共識,然而,上週五(15)針對「海洋保育署組織法」進行協商時,海巡署副署長卻要求將「軍警文併用」納入海洋保育署組織法內。
此舉讓民間團體憂心,一旦海保署成了軍警系統安插職位,保育海洋的心血將付之一炬。海洋學者及民間團體,今到立法院高舉「支持海保署 反對軍警違憲擔任文官」海報,呼籲朝野落實海洋保育初衷。
民間團體呼籲朝野重視海洋保育,不要軍警擔任文官。攝影:廖靜蕙。
民間團體指出,《憲法》第140條雖明訂「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過去因歷史包袱,由軍方警備總部負責海防。動員戡亂結束、裁撤警總,將海防業務移交今天的海巡署岸巡。爾後,軍人藉由「短期警察訓練」取得執法資格,乃礙於現實需要,但並非長久之計。
2000年《海巡署組織法》曾訂下8年內逐步改善署內人事聘用的「軍警落日條款」,結果不僅執行不力,2004年行政院組織調整階段更直接拿掉落日。如今,竟又想在新設的海洋保育署納入軍警,試圖再度破壞行政院文官體制。
前中研究院研究員陳章波表示,軍、警和保育分屬不同專業。海洋是台灣重要國土,應好好照顧;台灣好不容易從大陸思考轉向海洋思考,並以此走入國際社會,不應由軍人擔任海洋保育文官,這將使得國家亂了套。
海龍王愛地球協會理事長林愛龍表示,軍人的訓練是保衛國土,訓練過程缺乏法治以及海洋保育概念,不懂各類漁船以及海洋生物,不適合以軍人身分加入海洋保育署。西海岸保育聯盟理事孫秀如也說,台灣缺乏海洋事務專責機構,如今即將成立,應走向專業而非成為軍警安插職位之處。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者陳瑞賓則認為,國防部確實應重視生態保育,於內部設立保育處,比照國際妥善保護部裡所轄軍事重地,或在武器研發過程,顧及節能減碳與對野生動植物和生態的長期傷害;而非強行將軍警納入海洋保育署。
由民間發起的連署行動,短短十多天內,超過90個公私立機構與民間團體、和3,500人連署支持。荒野保護協會理事長賴榮孝即指出,海洋保育署的設立歷經幾番波折,如今好不容易見到曙光,卻面臨海巡署代表及多位立委假借大家排斥軍警為由,避談此舉違憲事實,並以此做為海洋保育署設立與否的談判籌碼,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民間團體呼籲立法院委員,以身作則、恪遵憲法,將負責研究的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負責保育及資源經營管理的海洋保育署納入海洋委員會,結合負責執法的海巡署,共同健全海洋委員會功能,穩固台灣海洋興國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