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11日
本報2016年4月1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禁用塑膠微粒以守護海洋何時能實現?11日立委蔣萬安於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再次詢問環署此事研議進度。環署廢管處處長吳盛忠表示,還需廣納各界意見、並與衛福部經濟部、業者協商。而立委林淑芬直批,相關部會早已表示將從善如流,端看環署指示,環署別再把責任推給衛福部了。
立委促禁用塑膠微粒 環署進度不明
洗面乳等清潔用品含有塑膠微粒,不但危害水域與海洋生態,進入食物鏈後更可能傷害人體健康。其影響嚴重程度,近年越來越受國際重視。2015年12月美國更率先通過「無微粒水域法」,要在2017年7月開始分批管制5mm以下,含塑膠微粒化妝品與牙膏。
反觀我國,立委林淑芬也在2015年10月以臨時提案,建請環署立即展開資料蒐集及環境調查,並研議廢清法第21條禁、限制使用塑膠微粒。當時環署表示,最快2018年底禁用,但會給業者緩衝期。如今立委再追問研議進度,環署卻仍未給出明顯進度。
洗臉及沐浴產品中,含有的塑膠微粒已嚴重危害海洋和人體。圖片來源:看守台灣協會。
環署:以「廢清法」管制有疑義
我國主管化妝品的衛福部訂有「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但目前塑膠微粒仍不在管制的約300項成分之列。因此環署認為,若直接以廢清法進行管制,會有適法性疑義,仍需審慎評估。
吳盛忠補充,目前對於塑膠微粒,並非各國都已管制,且管制情形非皆採取禁用,例如歐洲國家多為呼籲及與產業協商,由業界自主減少塑膠微粒使用。目前許多化妝品、個人護理產品品牌,已陸續發表不使用塑膠微粒的聲明或提出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