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07月05日
作者:飛魚雲豹及部落工作隊
現將「玉管處」之說明歸納如下:
一、 玉管處認為:東埔部落水溝蓋維護工作係屬地方政府之養護責任,但基於照顧園區居民之立場,故由玉管處工務建設課進行水溝加蓋工程。因屬權責外之「照顧工程」,故未加蓋部份出事,玉管處只能深感遺憾。
二、 有關養鱒場非法堵住沙里仙溪源頭水源部份,玉管處已於89年2月14日函請經濟部水利處處理,並將持續追蹤,以維護水土資源。
針對「玉管處」的說明,原權會部落工作隊進行二週深入調查,現簡單反駁兩點如下:
一、 今年1月11日玉管處在東光社區與居民座談會上承諾:東埔1~4鄰的排水溝全部加蓋﹝此有座談會錄影帶為証﹞。但依玉管處說法,工程巳於去年1月26日竣工。拿去年竣工的舊工程來掩飾今年的新承諾,這是典型的把人民當笨蛋!
二、 東埔原住民從水源接水飲用,玉管處以最高的效率開罰單告發。養鱒場截走整個水源去養鱒魚巳十多年,玉管處卻連開罰單告發都沒做,只在今年二月函請經濟部水利處處理。同樣的法,對待原住民如此嚴苛;對待養鱒場何其寬宏。 推卸責任,是最劣等的公務員!但奇怪的是,很多公務員只有在面對原住民時才會顯現劣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