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捕魩鱙仔魚 漁會反彈連署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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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捕魩鱙仔魚 漁會反彈連署

摘錄自9月26日中國時報基隆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全省沿海魩鱙漁業在2008年起禁捕,引起沿海縣市漁民反彈,抨擊漁業署沒提出資源評估,各地區漁會也連署建議該署「三思而行」,不要斬斷漁民生路。

為保育沿海漁業資源,漁業署將在2008年起兩階段實施禁止捕撈魩鱙漁業:第1階段是原核准以大目袖網漁業兼營魩鱙漁業的漁船,其漁業執照主漁業非拖網漁業者,僅得同意其繼續兼營魩鱙漁業至明年底止;第2階段是原核准兼營魩鱙漁業且符合管理規範有案的漁船,同意其繼續兼營至2008年底止。

漁業署沒有提出魩鱙漁業的資源評估和數據,也沒說明魩鱙仔魚禁捕時間表,只憑產量銳減,不利漁業資源和生態的籠統說詞,漁會會員於日前基隆區漁會召開「北部地區區漁會理事長、常務監事、總幹事聯誼會」中,與會人士表示,全世界迄今尚無任何一個國家禁止捕撈魩鱙仔魚,且對漁業資源是否造成破壞也尚無定論,建議漁業署收回成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