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0日
摘錄自10月31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縣政府限台電於10月底前,提出核廢料妥善解決方案,期限只剩2天,環保局還沒得到答案。縣府強調,若台電還是置之不理,11月1日起將按日連續處罰,每天將罰6百萬元。
縣府環保局表示,核一、核二發電廠持續把核廢料貯存在廠內,不但貯存面臨飽和、乾式貯存一存就要4、50年,等同於最終處置,究竟貯存年限是什麼?最終處置場在哪裡?台電公司都沒有明確答覆,總是含糊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