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總理:公共場所2007年2月起禁菸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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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總理:公共場所2007年2月起禁菸

2006年11月09日
摘錄自11月8日中央社巴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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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總理德維勒班8日宣布,除餐廳、酒館和夜總會外,法國全國公共場所將自2007年2月起全面實施禁菸。上述3個場所要等到2008年1月才開始實施,法國每年約有5千人死於二手菸害,自2月1日起實施這項政府禁令,並將在12月頒布。從學校、商業場所和商店開始實施,若違反將被處以75歐元的罰金,未配合政策的業者將被處以150歐元的罰金。

法國政府從1991年就通過禁菸法,規定業者有義務將公共場所隔離吸菸區和非吸菸區,但從來沒有針對酒館或餐飲業實施過。餐飲業代表抗議這項禁令會讓他們的生意受到嚴重打擊,只有3%的業者有意願成立吸菸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