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1月08日
摘錄自1月7日東森新聞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於日前進行港區海域防治污染稽查工作,發現中油公司前鎮儲運所所屬油駁船於油輪左右兩側同時進行油駁作業,以及中油專屬卸油碼頭進行油品裝卸時,均未佈設攔油索來防範海洋污染情事發生,海洋局於蒐證後已予以開罰100萬元,並要求中油前鎮儲運所15天內改善。中油公司因此行文給相關航商,要求航商業者須從2月1日起自備攔油索,否則將不提供加油服務,但此舉引起航商業者極大反彈,並已要求高雄港務局介入協調,航商也指出,目前在世界各大港口及國內其他港口,商船加油時均未硬性規定要在油駁船四周佈放攔油索。目前決定航商業者及中油雙方人員定於1月10日上午召開協調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