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棄置廢棄物犯罪又有新招!不肖業者看上室內的倉庫與廠房,改採「先承租、後棄置」手段,一個月租金不過2到3萬元,卻將善後的2到3千萬留給地主承擔,逍遙獨享暴利。環署督察總隊總隊長蕭清郎籲:「出租土地或廠房倉庫的地主要小心!」
這場鬥法,除了環檢警將聯手加強巡視外,還需地主的提高警覺,與附近居民留意可疑卡車進出。
全台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的方式,除了盜採河川砂石再將事業廢棄物填進坑裡;或是轉為假意租借農地要耕作,「改良土壤」時卻將污泥、電弧爐煉鋼爐碴倒在農地上。在環檢警強力稽查下,現在採「先承租後棄置」的手法有增加趨勢。
蕭清郎指出,全國累積有473件非法棄置案件,其中279件已完成善後並解除列管,但還有194處目前仍處列管,當中有些已在處理中,有些還在釐清清理責任。若無法追查到棄置行為人,或是棄置行為人已無能力清除廢棄物時,巨額的廢棄物清理費用將落在地主頭上。
提出這194處場址統計,蕭清郎表示,以南、高、彰、屏、桃等工業區林立的縣市為前幾名,棄置的廢棄物包括污泥、電弧爐煉鋼爐碴、液態廢棄物等事業廢棄物。蕭清郎表示,環保機關統計,棄置的地點往往是荒郊野地,且有部分特定的道路,往往沿線會發生數起非法棄置。
但即便環保機關平均每年對這些場址及高潛勢棄置路線巡查約1500場次,也祭出衛星影像、無人飛行載具(UAV)及地理資訊軟體等科技辦案,但仍面臨業者貪圖千倍暴利,一再犯行。目前已從河邊、農地,轉向較能避人耳目的室內,尤其是閒置中的倉庫與廠房。
不肖業者以租用土地或廠房倉庫堆置原料為藉口,在短期內快速堆置廢棄物後逃之夭夭,留下大量廢棄物,讓地主面臨可能要付出巨額的廢棄物清理費用。
蕭清郎舉出數則案例,營建廢棄物、桶裝廢棄物、廢溶液、廢石膏,甚至生活垃圾,都是不肖業者留給地主的廢棄物,一個月的租金不過2到3萬元左右,卻有地主花了2、3千萬元清除。
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遭棄置廢棄物的出租土地或廠房倉庫,如果無法追查到棄置行為人,或是棄置行為人已無能力清除廢棄物時,地主若有容許或重大過失,恐將被追究清理責任,除了可能要面臨巨額的清理費用外,也可能必須配合檢調機關犯罪偵查的傳喚或到法院出庭。
蕭清郎呼籲,若有土地、閒置廠房或倉庫的地主,在出租時應確認承租者的承租用途,並於出租後加強巡視,藉以防範不法業者「先承租、後棄置」的伎倆,同時也請民眾提高警覺,若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上有疑似載運或棄置廢棄物時,請立即檢舉通報環保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