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12日舉行「苗栗縣通霄溪水區及水體分類標準」公聽會,由苗栗縣政府提出劃設水區公告草案,並規劃受損水體水質改善策略與計畫。這也是全國118條主要河川的最後一條,水保處表示,預定12月底前完成公告,「只能更好不能更壞」副處長劉瑞祥這麼說,表示此分類是用來鞭策各級環保單位努力。
原本中央僅對44條主要河川訂定水體分類標準,2014年依照《水污法》第6條,開始要求地方政府應依水體特質及其所在地的個別情況,劃定水區及訂定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而今次舉行公聽會的苗栗縣通霄溪,則是118條河川中最後一條完成的。也就是說,今年底之後,118條主要河川都有水體分類標準。
通霄溪水區包括了通霄溪等其他支流,共九條河川,合計13.7公里,流域面積79.88平方公里,涵括通霄鎮15個里,當中也有數個工廠與畜牧場。苗栗縣政府表示,流域內的土地利用,在都市計畫區中,有大量農業區,佔26.61%、其次為住宅20.55%、道路用地12.38%;而非都市計畫區中,則以農業開發最大宗,佔了77.89%,其次國土保安6.24%、交通用地4.14%。
苗縣府表示,統計監測資料,此流域的水質屬為輕度污染與未(稍)受污染,污染程度為中等、中下。在水體分類上,除了主流通霄溪的發源地至文眉橋段屬乙類,其餘支流則屬於丙類。
劉瑞祥解釋,目前水體分類為甲乙丙等類別,例如甲類是可以游泳,作為一級(消毒後)公共用水;乙類是作為二級(混凝、沉澱、過濾、消毒)公共用水或養殖用水;丙類則是不能作為公共用水,因此自來水公司不能將丙類的河川作為飲用水來源。
「只能更好不能更壞」劉瑞祥說,完成各主要河川的水體分類後,不管是輕度、中度、重度污染,未來都只能升級不能惡化,各級環保機關可用稽查管制或總量管制等手段來改善水質。
雖然此分級並沒有罰則,但是劉瑞祥表示,可運用2014年修法加重罰則的《水污法》,依照放流水標準來管制排污。而新法修正後,河川污染狀況的確大幅改善,以「嚴重污染」河段,如淡水河的新海橋到忠孝橋一段、台南鹽水溪在鐵線里橋(台19號線)與豐化橋等,污染程度已從2001年的14%改善到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