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坑太大 民間提新版《建設條例》 9項差異大解析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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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坑太大 民間提新版《建設條例》 9項差異大解析

2017年06月20日
本報2017年6月20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前瞻計畫被罵翻天,前瞻條例該怎麼修?經濟民主連合、惜根台灣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等15個民間團體乾脆自行提出民間版《國家特別基礎建設條例》給政府看,並要求立法院退回政院版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

經濟民主連合發言人許博任表示,民間版條例的精神是「特別預算、特別監督」,強調符合「特別預算」提出之要件與公債的限制。並對計畫評估項目與擬定程序都加嚴,納入公民監督、退場、究責。

台大法律系教授顏厥安直批前瞻條例違法違憲。他警告,如想以「強勢表決」通過,將「恭喜」民進黨成為多數暴力政黨,並請在野黨聲請釋憲,凍結前瞻條例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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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版《國家特別基礎建設條例》與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條例》對照表。資料整理:陳文姿;製圖:陳倢伃。(分項比較詳見文末

不要債留子孫 民間版要求符合預算法與公債法 

不顧各界質疑,總統蔡英文仍指示綠委於立院臨時會期間儘速通過前瞻條例。對政院版條例的諸多缺失,15個民間團體與多位學者教授合力發起民間版《國家特別基礎建設條例》,並要求立院退回政院版前瞻條例。(草案全文 http://bit.ly/2tHntcz

民間版《國家特別基礎建設條例》屬通案型,不為「前瞻基礎建設」打造。許博任解釋,日後所有類似愛台12建設或前瞻基礎建設性質的國家特別建設,都須適用此條例。

在最常被詬病的預算編列,民間版強調回歸特別預算精神。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表示,不能像行政院那樣把年度預算拉到特別預算編列。必須符合「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且無法以年度預算編列者」才能編列在特別預算。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劉靜怡說明,民間版限制特別預算與年度預算舉債總額,及舉債等非經常性收入作為財源之經費使用,以避免債留子孫。

顏厥安指,《預算法》是準憲法法規,如果政府新政策都以特別預算編列,預算體制將被瓦解。政院版前瞻條例違反預算法,就是違法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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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15團體共發起民間版《國家特別基礎建設條例》。攝影:陳文姿

民眾參與精神

前瞻計畫常被批資訊草率且公民參與不足,民間版對於「國家特別基礎建設計畫」(簡稱總計畫)及個別工程計畫(簡稱個案計畫)都要求增加計畫項目(如社會經濟影響評估、財政影響評估)。擬定程序中也必須有公聽會、書件公開展覽、聽證等公民參與機制。

為避免工程浮濫與蚊子館,民間版除強調事前充分計畫外,也提出究責與退場機制。對執行出問題者,可由立法院作成決議要求修訂或廢止,或將相關人員移送懲戒。

民版與政院版九大差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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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瀏覽九大差異對照懶人包 https://flic.kr/s/aHskXkvdNF。資料整理:陳文姿;製圖:陳倢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