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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在地聯盟:回應「回應10/17蘋果日報有關台灣濕地學會之報導」

2017年10月18日
作者:桃園在地聯盟
※編按:粗體字為桃園在地聯盟回應台灣濕地學會「回應10/17蘋果日報有關台灣濕地學會之報導

「科學研究曠日廢時,要得到科學結論如此艱難,學者與研究團隊養成需要多少時間歷練與反覆思辯,請勿以廉價的口號、抹黑來輕易毀掉不同意見與看法」(詳見:http://www.wet.org.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67

華麗的詞藻掩蓋不住學術的傲慢與偏見。為何台灣濕地學會做的科學研究才是科學,環團與其他學者做的卻是廉價的口號、抹黑呢?難道其他學者12年的觀察與研究,發表於國際學術期刊《Coral Reefs》的論文,就不是科學研究曠日廢時之後,得到科學結論的代表作嗎?敢問濕地學會除了案子一個接過一個,「研究再研究,一切照舊」之外,到底為藻礁發表了什麼國際同儕審查的科學論文呢?超過200位連署搶救大潭藻礁的台灣學者,他們都是同意環團的廉價口號嗎? 

1. 台灣濕地學會因為曾從事過桃園藻礁甚至桃園海岸生態研究,對藻礁及沿岸生態有所了解,才有能力接受中油公司的委託,基於濕地保育法之精神提供藻礁生態保育諮詢意見,這在今年5月早有說明,且學會為民間團體,何來「利益輸送」之說。

除了台灣濕地學會之外,難道就沒有其他人在做藻礁研究嗎?為什麼別人不去接受中油公司的委託?就是因為這個開發案具有極高的爭議性,從陳由豪、劉泰英開始的東鼎,一直到中油收購觀塘工業區,充滿了許多的疑點,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要去避免接手這樣的案子。各位擔任濕地學會的大學教授們,不要忘了你們號稱自己是民間團體之外,你們還有另外一個領納稅人給薪水「公職」在身,當然有明顯的「利益輸送」。所以,不要在審案子的時候就戴起大學教授的帽子,當要接受中油委託的時候,就戴起「民間團體」的帽子,再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基於濕地保育法之精神提供藻礁生態保育諮詢意見)合理化「利益輸送」的鬼魂。更重要的是,請不要自稱「民間團體」,這對於許許多完全沒有辦法拿到利益輸送,日以繼夜為台灣環境奔走、抗議的團體是極大的污辱。 

2. 我們是從全方位角度思考,考慮全民要乾淨空氣與電,又不要核能以及PM2.5的傷害,以全民福祉為考量,提出有效的桃園藻礁生態保育最佳策略。相關論述請參見聯合報10月11日的民意論壇「用宏觀思維,救桃園藻礁」。

請問濕地學會的理監事或是會員的專長是空污、能源、國家發展規劃嗎?還是生態、工程而已?為什麼你們有任何的能力去判斷犧牲大潭藻礁,就可以達到乾淨的空氣與不會斷電的的說法呢? 同時,「宏觀思維」不就是就桃園27公里藻礁最全面整體性的考慮,進行保育、排除污染源、減低人工建物的衝擊嗎?但是在10月11日聯合報的投書中,台灣濕地學會再次以大潭藻礁是突堤效應、颱風作用才露出來定調大潭藻礁「生態不好,生物多樣性不高」的說法(https://goo.gl/2AFZje),只是不斷標榜他們在觀新藻礁野生動物保護區的調查,一再規避承認過去將近半年來其他學者在大潭藻礁所發現的新事證。更諷刺的是,台灣濕地學會也承認觀新藻礁野生動物保護區因人工建物的突堤效應而遭到沙埋,卻還是要為中油公司將興建超過現有突堤三至四倍長海堤的觀塘港背書。最令人痛心的是在整篇投書內容只在一開始出現「大潭藻礁」,之後全文完全沒有任何的論述,難道大潭藻礁之於台灣濕地學會這個民間團體的大教授們是如此的不堪嗎?說是「宏觀思維」反而是種諷刺! 

3. 因為台灣濕地學會曾接受中油公司諮詢,本人早於今年5月已主動辭去此開發案之環評外聘專家一職,主動迴避,何來「球員兼裁判」之說。

主動辭去?還是發現苗頭不對才辭退環保署的聘任?從蘋果日報踢爆的內容可以看出,台灣濕地學會早已在今年的3月就已接受中油委託的泰興顧問公司轉交300萬的計畫。也就是說早在5月份環差會議之前台灣濕地學會不管是理事長或是理事都已擔任台灣中油的顧問。況且在4月29日客家電視台「村民大會」上,中油天然氣事業部執行長廖惠貞親口提到委託台灣濕地學會做「study」(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8eFUywDDac&feature=youtu.be)。這些都是賴不掉「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的歷史紀錄!「球員兼裁判」的例子不只這樁。在內政部海審會審查台灣中油觀塘工業區開發案,台灣濕地學會的理事就是擔任審查委員,而且不只一位!這種又是擔任台灣中油諮詢顧問,又是審查工業區開發案的例子,這不是「球員兼裁判」,那什麼才是「球員兼裁判」? 

4. 中油的藻礁生態調查確實是由泰興公司負責調查與提供數據,台灣濕地學會所收取的並非「調查費用」。學會經費的運用,不應該被蓄意曲解成維護某方利益,陳詞誤導。

從蘋果日報踢爆的內容也可看出,經由泰興交付給台灣濕地學會的300萬執行的時程是從2017年3月至7月。短短的四個月要執行一個300萬的經費,倘若不是進行生態調查,這筆費用到底是什麼樣的用途。300萬對於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的經費而言,已是一個三年期的經費補助,甚至有的研究人員都拿不到這麼高的科研經費!雖然這筆經費是台灣中油經過顧問公司轉給台灣濕地學會,畢竟台灣中油仍是國營企業,仍是人民納稅支持的企業,難道如何在四個月核銷這樣一筆費用,台灣濕地學會不該說清楚講明白嗎?還是要請檢調單位主動介入調查呢? 

5. 藻礁生態的爭議原因之一就是沒有科學資料做比較。我們認為一個地區的生態好不好,需要有科學上對照組做比較,環團不能光看一個地區是否發現保育類動物就打臉說生態好。誠如「用宏觀思維,救桃園藻礁」一文所述,與「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相比,大潭藻礁的生物多樣性是比較差的。

「對照組」?那實驗組是什麼?你的「實驗處裡」是什麼?台灣濕地學會說拿「觀新藻礁」當作大潭藻礁的「對照組」,台灣濕地學會到底做了哪些實驗?台灣濕地學會又說拿了300萬不是「調查費用」,那說大潭藻礁生物多樣性差,就是空口說白話,不是嗎?如果要比較,為什麼不去拿白玉或是觀音工業區來當對照組來凸顯大潭藻礁的好呢?如此選擇性的挑選,真的是科學嗎?是宏觀思維嗎? 

6. 藻礁生態的爭議原因之二就是沒有用科學方法做調查。環團用魚籠誘餌抓到3隻裸胸鯙,就宣稱大潭藻礁有1200隻裸胸鯙,試問其計算基礎為何?眾所皆知,魚籠誘餌有誘引作用,能夠據以定量單位面積有幾隻?充其量只能說是單位努力量下抓到幾隻,所宣稱的1200隻裸胸鯙是沒有科學根據的。

這整段的質疑不就是再次證明了台灣濕地學會的學術傲慢與偏見,就像526農委會現勘現場,林幸助指著特生中心劉靜榆博士叫囂「證據在哪裡?你的證據在哪裡?」一樣(https://youtu.be/_ij3RE3dB3g)。斷章取義地把「連續三個月的大潮,都可在不同潮位的潮池,捕獲體長超過50公分的裸胸鯙(俗稱薯鰻)可見一斑;甚至於同一潮池內,一個晚上、兩個蝦籠捕獲三尾的紀錄」,說成:「…抓到3隻裸胸鯙,就宣稱大潭藻礁有1200隻裸胸鯙」!再次顯現傲慢與對數字解讀粗躁隨便的態度。請林幸助不要忘記,全台灣不是只有台灣濕地學會在做濕地或是藻礁的研究,參與環團收集資料的學者都是「志工」,而且也都是台灣經得起檢驗的專家學者。環團沒有能力給這些志工學者300萬的「非調查費用」,所有的資料都是過去這半年來,這些學者志工帶著也是志工的學生、助理和博士後與環團夥伴,日以繼夜的進行調查的珍貴資料。所用的方法實在沒有義務與責任與台灣中油分享,台灣濕地學會更無資格檢驗這些學者們的科學資料。 

7. 科學研究不分甲方乙方,而在於對問題理解的深淺與整體看法。我們歡迎科學對話與辯論,但是不斷地汙蔑是沒有辦法毀掉扎實的研究與科學的思辨過程。希望環團能夠回歸以科學數據為基礎,理性討論公共議題,切勿再以汙衊手段作人身攻擊,模糊保育桃園藻礁生態的焦點。

科學對話與辯論?台灣濕地學會說環團沒科學證據、不理性,只會污衊!環團就找了學者志工做了調查、寫藻礁專刊、發表學術著作,讓大潭藻礁的真正面目呈現給台灣的社會大眾。過去半年來環團不斷的投書呼籲,就是卑微的期盼台灣濕地學會能夠出來面對科學對話和辯論,甚至前往經濟部請求建立平台進行對話,也在10月14日辦理論壇,請問台灣濕地學會的身影何在?到底是誰不願意對話,不願意進行科學辯論?林幸助在遭媒體踢爆之後,反而把所有的錯都推到環團與學者志工的身上,這種「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的心態,實在令人無法苟同,也為台灣的學術界與「民間團體」感到萬分的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