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澄清,他並非要求農委會允許太陽光電蓋在違規的部份,而是在蓋在「合法」的範圍內。他問,經濟部都可以允許違章屋頂蓋光電,為什麼農民就要委屈?
李退之承諾會依違規的樣態跟地方政府進一步檢討,讓農民在合法農舍上設太陽光電。
李退之會後受訪時解釋,有些農地確實在農用,但因增設擋土牆時未申請容許而違規,這算不算超限使用?要再個案檢視。農委會會跟縣市政府討論一致的標準。
李退之表示,合法農舍與違規部份應分開處理。 如有增建超過容許範圍者,就應回到違規辦法處理。地方政府通常是依違反《區域計畫法》開單、處罰、並限期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