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評大會3月中通過深澳電廠環差案,一個月來爭議不斷,除了對北北基地區造成空污的疑慮,上週新北市府展開猛烈批評,指控環評過程沒有處理「瑞芳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的問題,16日立院衛環委員會召委陳宜民,為此再度安排議程討論深澳案,要環保署、農委會與內政部等進行專案報告,還原當時環評過程。
近日猛打瑞芳保育區生態問題的新北市府表示,在環差審查的過程中,除了新北市沒有輕易接受台電的回答,其他環評委員與部會也不斷重提生態衝擊問題,是環評大會在沒有詳細調查的狀況下草率通過此案,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反批其強詞奪理、馬後砲。
在場外,立委黃國昌陪同深澳地區居民,拿出當地已有過半17位里長的連署,表態反對深澳電廠的興建,要求行政院主動撤案、環保署重作環評。
詹順貴批新北強詞奪理、馬後砲 陳宜民:你才強詞奪理!
深澳電廠原本規劃在蕃仔澳灣設置卸煤碼頭、進出水渠道、迴船池、聯絡棧橋、助導航設施、輸煤設施、防波堤,因為當地反對,而改計畫為深澳灣,同時取消了填海,取消了6.25公頃的灰塘,原計畫7.62公頃的煤倉也移回廠內。不過,仍有部分面積與「瑞芳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重疊,也可能與《海岸管理法》、《國土計畫法》的土地分區有衝突,而成為近日的爭議焦點。
新北市在2014年公告瑞芳保育區,規定區域內禁止採捕石花菜、九孔、龍蝦等水產動植物,並以《漁業法》管理。
面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指出,在環差3次專案小組與1次環評大會的審查過程,新北市未曾提出此保育區、要求台電未經其同意不得蓋堤防。新北市環保局簡任技正孫忠偉反擊,新北市在第一次初審就曾提出對生態的疑慮,第二次初審台電雖有做回應,其他部會接受台電的答案,但新北市沒有,因此會議紀錄書件顯示新北市「無新增意見」,而不是新北市已經沒有意見,加上環評委員如鄭明修等人對生態仍有不少意見,因此會議結論也有要求再補充相關資料,也是當時兩案併陳中重作環評一案的理由。
至於詹順貴日前指出,在環評大會中最後曾詢問新北市漁業處漁管所長陳志豪,新北市政府對瑞芳保育區是否可蓋防波堤的意見時,陳志豪回說「不用了」。孫忠偉解釋,那是當時會議時間已晚,會議中其他人又已經說過,他不用再次重複,並非新北市沒意見。
孫忠偉批,電廠要蓋在保育區,本來就該詳細評估,但台電卻對生態只提出一張紙約2、300字寥寥數字,歷次會議中各方合計提了37項意見,為何詹順貴卻認為這些意見都不算數,難道只有新北市大聲疾呼才能稱上有提意見?那麼當時新北市一再重申對空污的疑慮、表明「不會核發生煤許可」,詹順貴又為何充耳不聞。
詹順貴以「強詞奪理」、「馬後砲」等詞砲轟新北市政府,表示新北市不但從來沒有直接明確的表示不同意,反而針對堤防興建,要求台電編列相關預算,定期協助疏浚,已表達了同意的態度。
「如果防波堤確定不能蓋,就可以把此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詹順貴指,新北市當時在審查過程避談防波堤與生態保育區的衝突,反批新北市府現在的說詞只是在設法卸責,甚至將其解讀是為了選舉的政治操作。此番言論,惹立委陳宜民反擊「你才是強詞奪理」。立委趙天麟則認為,新北市過程中立場反覆,此舉只是為了選舉的政治鬥爭。下午新北市府召開記者會,孫忠偉與環保局局長劉和然等人,對遭詹順貴重批強詞奪理,表示感到相當心寒。
孫忠偉開口前,國民兩黨立委再度為了地方政府是否可以在立院進行報告爭論約半小時,民進黨認為新北市可以列席、備詢,但進行報告不符體制,國民黨則舉2012年雲林縣長李進勇曾因焚化爐問題進立院報告、學運領袖陳為廷、林飛帆等人也曾在教育委員會備詢等,認為分明有前例可循。
釐清保育區 漁業法、海岸法、國土計畫法管理權責
詹順貴一再出示新北市對瑞芳保育區的管理規則,其中限制、禁止之規範多為採捕野生生物,諸如特定生物、體型大小、季節,也禁止使用潛水器材進行採捕、非釣具類漁船進入保護區。
「保護區連漁船都禁止進入,卻可開發蓋堤防?」多位立委質疑詹順貴解釋興建防波堤不在此限的說法。立委黃國昌問起,將來是否新北市不同意,防波堤就會無法興建?詹順貴表示,這需要新北市明確表態,經濟部次長龔明鑫則說,會再持續溝通,這是既定的政策,只能使命必達。
內政部表示,《海岸管理法》2015年公佈施行後,整合、補充現有法規與管理機制,《海岸法》上路前已有其他法律保護的地區,優先繼續使用該法,瑞芳保育區因此將繼續使用《漁業法》來管理。至於深澳電廠部分設施位在《海岸法》的「近岸海域」特定區以上,必須申請特定區位許可,不過內政部證實,目前台電還沒有送件申請。
農委會表示,新北市依照《漁業法》劃設保護區,禁止事項主要是採補特定生物,當時在審查過程中,漁業署主要提出兩個意見,一是為了維護自然景觀,要求台電設法縮小防波堤,減少衝擊,二為降低對漁業的衝擊,而台電則已取得當地漁民的支持,因此農委會當時已無其他意見。
深澳居民成立自救會 籲政院撤案、重作環評
「反深澳燃煤電廠自救會」會長陳志強表示,副總統陳建仁在2015年反空污大遊行時,明確承諾逐步淘汰燃煤電廠,行政院應該撤回深澳電廠計畫以實踐政策。再者,在深澳電廠環差案,將新增卸煤碼頭、增加防波堤等項目,對深澳灣生物可能的衝擊影響尚未釐清,因此要求重作環評。
黃國昌批,此環差案以12年前通過環評,至今沒有興建的「幽靈電廠」兩相比較,在沒有仔細評估生態調查狀況下,就新案能對生態不產生負面影響,是環保署「權力的傲慢」。黃國昌問,堅持通過此案,到底是為了2025年以後才上線、只能貢獻0.1%備載容量的爭議電廠,或只是看到1000億建廠經費中間的利益?
陳志強表示,深澳地區34個里,2天內就已有17位里長出面表態反對,現在第一階段,是要求民意代表、候選人參加連署,第二階段,目標則是當地居民5000人連署反對。
不過,對於重作環評的訴求,詹順貴在立院接受立委許淑華質詢時表示,目前由環保署啟動重作環評依法無據,只能由台電主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