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03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陳文姿報導
我國能源配比在公投後面臨重新調整,經濟部正在重新盤點中。不過,這次公投並未要求減少綠能,因此能源局定調,再生能源仍維持20%。離岸風電第三階段的區段開發也不受影響,將2019年初公告相關機制。
離岸風電發展分「示範獎勵」、「潛力場址」、「區段開發」三階段。目前進行至第二階段的5.5GW均已核配完成,預計2025年以前商轉。第三階段「區段開發」規劃的是2025年以後的離岸風場,容量5GW左右,將採競標制。
2025非核家園原訂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20%。但受到第七案公投要求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的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加上第16案公投刪除電業法2025非核家園的時間限制,經濟部正重新盤點能源供需、預計2個月內提出新的能源配比。
不過,針對再生能源部分,經濟部長沈榮津今(3)指出,綠能是國際趨勢,廠商也會被要求使用綠電,仍會盡力推動綠能。能源局局長林全能也說明,公投並未要求刪減綠能,《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也要求減碳,2025年再生能源20%目標不變。
經濟部原訂年底研議的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段開發」也不受影響。林全能說明,環評已通過的風場約10.6GW,第二階段已經選了5.5GW,剩餘約5GW的部份將優先進行「區段開發」。至於5GW的容量如何釋出,是否每年1GW,是否需在台採購,則要等明年初定案。
對於上週預告躉購費率後,離岸風電商大力批評每瓩僅躉購3600小時的限制,林全能補充解釋,假設廠商發電可達每瓩3700小時,3600小時發電部分可以賣給台電(費率暫定每度5.1060元),另100小時以迴避成本收購(每度約1.95元左右)。廠商可以選擇將這100小時賣給台積電等需要再生能源憑證(T-REC)的廠商,電力與憑證價格則交由雙方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