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27日
整理:彭瑞祥(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聲稱「以核養綠」的擁核陣營繼去年公投過關,成功廢除非核家園年限後,3月間再提「重啟核四」、「核能減煤」二公投案;其中「重啟核四」案主文「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於3月19日經委員會議審議,認定合於規定。對此,監察委員田秋堇、趙永清、楊芳玲質疑,並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新聞稿指出,根據民眾陳情,公投案內容包括「啟封」與「商轉發電」二項政策事項,疑違反《公民投票法》第9條第6項僅能一案一事項的規定,且其理由書中多項理由並非事實,仍有諸多核四安全問題應召開聽證會加以釐清。
監委質疑中選會並未對此案召開聽證會,即認定合於規定,是否有依法負起把關責任?且事涉國家安全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危,田秋堇等監委認有進一步瞭解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
田秋堇等監委質疑,此公投案的理由書中提及「核一二三廠原始儀控設計為類比系統,都可以抽胎換骨為數位儀控」、「只要有決心,二年內可以放燃料發電,三年內做完熱測試就可以商轉」等用語是否屬實?中選會是否有經查證?而針對核四1、2號汽機廠房正下方的S斷層是否為活動斷層,核四「大腦」數位儀控多項設備使用期限將屆,能否找到備品,啟封至商轉發電所需時間,以及是否能通過原能會安全審查……等問題,中選會未召開聽證會加以釐清,並表示這是因為去年另一提案人送同一案時已開過聽證會,惟經查今年所提公投案之理由書與去年所提之理由書內容有所出入,中選會是否知悉?審議過程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