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26日)審查通過台灣中油公司「北部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第二期計畫變更案」,但因涉及其它台中港鄰近的四個開發計畫,環委要求需補充說明「擴充開發單位自主救災能量」資料。
為了配合台中電廠燃氣機組增加,中油啟動北部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第二期計畫工程,除了要租用並新建第二席的LNG碼頭設施與卸收設備,還要新增台中地區公用天然氣用戶之廠區內管線工程、減壓及增加海管等相關設施。但因涉及其它台中港鄰近的台電與中油等四個開發計畫,因此歷經了四次專案小組的初審會議才送交大會討論。
此次變更增設天然氣接收碼頭,並增設天然氣供應管線等相關設備;因位於台中港區,另有台電與中油等四個計畫案進行,因此環評委員決議修正後通過,但需補充說明「擴充開發單位自主救災能量」資料。
雖然此次變更的環境影響衝擊主要是土方堆置、沉沙池及廢棄物去化等問題,但環評委員李克聰特別強調,這個案子必須注意複合災害的影響,因為四個案子環環相扣,不能各自為政。他表示:「這四個計畫環環相扣,合起來去看最糟的狀況,才能找出發生複合性災害時最好的處理。」他也建議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最好能做整合性分析,完整規劃。
環委王价巨也要求,中油應建立廠內自己的消防隊,是第一線,最好能夠成立義消,平常就會有應變災害的訓練,否則屆時複合性災害發生時可能難以應付。環委李堅明則說,「每個案子都在規劃的階段,彼此關聯不明確,也都只是做不夠科學的假設,難以分析問題。」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則表示,因開發案會一案一案進行,外港擴建了,內港才會外遷,理論上不會有雙倍加成的衝擊,但經濟部確實仍在思考要如何完整地將整體規劃成最安全且最有效率的方式。「目前這一題的答案我們也還在想。」他說,會持續整合航港局、中油與台電的需求。
最終經閉門會議討論過後,本案環評修正通過,開發單位需補充說明擴編開發單位之自主救災能量,另交通部航港局所提之意見「中油公司能將增設第二期LNG碼頭及內港遷移的明確期程納入分析報告」應非屬環評審查項目,請開發單位洽該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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