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4至10月是國內主要捕撈鎖管的季節,近年受到環境和鄰國競爭,漁獲量連年縮減,107年只剩2515公噸,相比10年前的產量幾乎是打了對折。為了永續經營鎖管漁業,漁業署近日公告《鎖管棒受網漁業管理辦法》,開放今起3個月,受理棒受網和焚寄網漁船申請捕撈,未來未經核准、違規捕撈者恐被撤銷執照。另外,明年2月1日起,鎖管棒受網漁船也不能在農曆2月及10月,在北緯24.5度至26度間作業,未來漁業署也將視漁業資源限縮捕撈船隻上限。
根據漁業資源統計年報,97年全島鎖管漁獲量約5050公噸,但107年產量砍半,只剩2515公噸,除了中國大陸的捕獲量壓縮到我國漁船的捕撈空間,還有水溫等環境因素,讓鎖管族群產生不小的變動。國內鎖管主要產地在基隆市和新北市,漁獲方式以燈光照射海面吸引鎖管上鉤的「棒受網」燈火漁撈方式為大宗,亦有少數漁船採用一支釣的形式。
漁業署漁政組組長施俊毅表示,近年產業界已有感鎖管資源下降,漁業署經過幾年鎖管漁獲資源的科研計畫,並與產業界協調,今年就透過管理辦法限制捕撈期,並且加強管理棒受網漁船的船隻數及動向,希望讓漁業資源慢慢恢復。至於中國大陸資源競爭問題,目前還無解,漁業署會努力找尋協調的平台和機會。
根據《鎖管棒受網漁業管理辦法》規定,明年2月1日起,若漁船未取得鎖管捕撈核准就進行捕撈作業,可能面臨被收回漁業人漁業執照、漁業從業人幹部船員執業證書或漁船船員手冊一年以下處份;如果漁船並未維持AIS(船舶自動識別系統)或VMS(漁船監控系統)正常運作,還可能被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
施俊毅補充,透過AIS可以掌握20噸以上漁船在北緯26度以南範圍內的動態,若漁船要離開26度以北作業就會要求加裝VMS,並且每個小時須回報位址一次,若未加裝VMS卻跨越作業海域,漁業署會要求相關單位在進港時檢查船隻VDR(航程紀錄器)掌握航程,並依管理辦法處分。
除了船隻需事先取得鎖管捕撈核准,此次管理辦法更進一步訂定禁捕期和區域,施俊毅說,北部鎖管捕撈品種是以劍尖槍鎖管為主,針對此物種的生活史,設定在每年農曆2月及10月時,禁止漁船在北緯24.5度至26度間海域作業,讓鎖管可安心產卵及長大。
另外,因鎖管棒受網與鯖鰺漁業的捕撈原理相同,都是利用魚隻的聚光性來捕撈,此管理辦法也限制鎖管棒受網漁船不得在鯖鰺禁漁期時,進入繁殖重點區域-紅火心作業,影響鯖鰺資源回復的情況,「要禁就要一起禁。」施俊毅說。
※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農傳媒》。不適用CC共創授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