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買賣受保護動物 中國農夫被判13年監禁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因買賣受保護動物 中國農夫被判13年監禁

2007年05月30日
摘譯自2007年5月28日外電報導;吳紀政編譯;莫聞審校

中國一名農夫因為買賣國家保護的天鵝和天鵝肉,被法庭判刑監禁13年。(照片來源:freephoto)據《新華社》25日報導,中國一名農夫因為買賣國家保護的天鵝和天鵝肉,被法庭判刑監禁13年。報導指出,來自北方的河南省張岳霖今年48歲,2006年底買了38隻死天鵝和1公斤的天鵝肉,他因此被罰5萬人民幣。張因賣出禽鳥讓他獲利3000人民幣。

法官判例說,「張的案例非常嚴重,應該依法給予懲處。」中國並沒有嚴格的動物權保護,但是對於瀕危物種的保護卻有嚴厲的法令。比如說,2003年一名四川農夫因為殺害熊貓販賣毛皮而被監禁了14年。

參考資料:路透社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