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5月30日 摘譯自2007年5月28日外電報導;吳紀政編譯;莫聞審校 分享到Facebook 分享到Line 分享到Twitter 摘譯自2007年5月28日外電報導;吳紀政編譯;莫聞審校 據《新華社》25日報導,中國一名農夫因為買賣國家保護的天鵝和天鵝肉,被法庭判刑監禁13年。報導指出,來自北方的河南省張岳霖今年48歲,2006年底買了38隻死天鵝和1公斤的天鵝肉,他因此被罰5萬人民幣。張因賣出禽鳥讓他獲利3000人民幣。 法官判例說,「張的案例非常嚴重,應該依法給予懲處。」中國並沒有嚴格的動物權保護,但是對於瀕危物種的保護卻有嚴厲的法令。比如說,2003年一名四川農夫因為殺害熊貓販賣毛皮而被監禁了14年。 參考資料:路透社報導 相關文章 苗栗縣八成山坡地 違反水保法未限期改善累計開罰逾百萬 2020/03/12 離岸風機違環評罰150萬案 環團興訟遭駁回 2020/03/11 鳳山圳遭偷排廢水 高市府陸空蒐證鎖定業者 2020/03/09 整頓五股垃圾山 新北市府強拆違建 2020/03/09 寧波海關查獲洋垃圾走私 廢料經香港進口內地 2020/03/04 南橫取締超速噪音 首日交通違規開單141件 2020/03/03 執法環境政策生物多樣性中國新聞法令保育類動物生態保育物種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