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追學甲爐碴案 揭地下水呈強鹼 大雨後農作恐遭殃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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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追學甲爐碴案 揭地下水呈強鹼 大雨後農作恐遭殃

2021年08月11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李蘇竣報導

台南市學甲區先前爆發農地遭業者非法掩埋爐碴事件,立法委員陳椒華昨(10日)召開線上記者會,追蹤清除與究責進度,他指出當地地下水pH值高達12.5,逼近腐蝕性有害事業廢棄物等級,並強調土層之中還有白色、褐色等不明物質,恐怕有「爐石粉」等其他廢棄物一併被埋入,要求環保署、工業局及台南市環保局儘速追究違法業者的責任、早日清除。

但經濟部工業局及環保署至今仍無法判定該處爐碴是否屬於再利用的範疇,眼見調查毫無進展,陳椒華語重痛批,主管機關拖了這麼久,「讓人民失去信心」。


遭填埋爐碴的學甲工業區國有地地下水pH值高達12.5,還明顯看到橘色、白色等不明物質夾雜其中。圖片來源: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學甲多處土地被填埋爐渣 國有地也遭殃

台南學甲案涉案公司「明祥馨」去年9月被台南市環保局開罰7萬2000元,並限期180天清除。台南地檢署受理環保團體告發展開偵查,進一步發現,不光是該處農地,另外在學甲工業區內,包含國有土地在內5筆土地也都發現掩埋爐碴痕跡,南檢分別在去年9月和11月針對這些土地展開挖掘作業,確實發現爐碴填埋,而且達3、4米深。

去年10月,陳椒華公布上述土地採樣送驗結果,發現鉻鎳銅鋅等多項重金屬超標。其中鉻含量高達1540至6080mg/kg​(毫克/公斤),​遠遠高出土壤管制標準6至24倍​,另外​銅、鎳、鋅也都超過管制標準​。除此之外,當地地下水水位較高,地下1米多即有地下水,爐碴猶如「泡在水裡」,為釐清地下水是否遭污染,國產署在興業段804-2地號國有地建置地下水監測井。


學甲農地爐碴案。本報資料照,圖片來源:台南市環保局

地下水pH值飆破12.5、導電度也異常 陳椒華憂損害農作

陳椒華昨(10日)公布該地地下水枯水期監測報告,顯示pH值高達12.4~12.5。陳椒華表示,根據「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pH值超過12.5的廢液屬腐蝕性有害廢棄物,這裡的地下水不只是強鹼,有如「腐蝕性廢液」,若遇到大雨,強鹼積水恐造成周遭農作物損害。

從監測結果來看,此區地下水的重金屬含量尚合乎標準,但導電度高達7300~8600μmho/cm(微姆歐/公分),陳椒華認為,這顯示水質已受到爐碴污染。呼籲台南環保局儘速解決問題,不要將此結果視為理所當然。


當地枯水期地下水監測報告。圖片來源: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除爐碴還有不明物質 是再利用還是廢棄物?

陳椒華上週針對此案召開協調會,會中台南環保局表示,國有地現場填埋的是「均質粒料」,意思是不視該地爐碴為廢棄物,而是再利用的粒料;但當地里長李新進表示,該處開挖後發現還有白色的爐石粉,根本不是什麼「均質粒料」。

根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電弧爐煉鋼製成產生的爐碴,可以再利用於道路、人行道或停車場等鋪面工程之基層或底層級配粒料原料,但必須高於地下水位一公尺以上,且要向主管機關申報,確認符合相關規定才可再利用。

相關規範中,並沒有將爐石粉納入再利用範疇,屬事業廢棄物。而經濟部工業局也早在去年9月就發函給台南市環保局,明確表示爐碴不能直接做為工程填地材料,陳椒華質疑,台南環保局企圖用「爐碴再利用」來幫疑似涉案的明祥馨公司開脫。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舖面基底層通常不會超過60公分,此案很容易判定就是非法回填,有關單位至今仍互相推託,無法認定。陳椒華強調,這些爐碴就是違法填地,並不符合再利用的標準,爐石粉也根本不能再利用,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認定為廢棄物,追究污染行為人責任,儘速將這些違法填埋的爐碴從學甲工業區五處地點移除。


爐碴深埋地下3、4公尺,是否屬於再利用規範成為究責關鍵。圖片來源: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工業局、環保署仍無法認定 8月底前將再度開挖

究竟當地爐碴是否符合再利用規範,經濟部工業局主任秘書周崇斌說明表示,舖面厚度會因現地狀況以及工程需求有所不同,沒有明確範圍;至於那些白色、褐色物質,目前沒辦法從照片中判斷是什麼,如果地檢署要現地開挖,會結合專業團隊偕同判定是否符合規範,若有不當利用情形,就是環保單位權責。

環保署廢管處科長黎揚輝回應,爐碴確定不能做為土方、工程填方等方式再利用,但若是做為舖面工程,其使用範圍、粒料大小等再具體規範,則有待經濟部工業局釐清確認。

國產署南區分署長黃莉莉則說,這些掩埋物涉及環保單位認定問題,國產署只能配合後續指揮調度,若有關判定結果出爐,就會依法做出行政處分。至於該向誰追究責任?黃莉莉表示,目前還在追查中,一定會找出行為人並提起訴訟。

陳椒華對於官員們的回答表示「不能接受」,強調此案至今快一年了,主管機關都還搞不清楚狀況,遲遲無法認定爐碴再利用標準,「一個案子拖這麼久,讓人民失去信心」。她也立即向國產署約定時間,要在8月底前召集有關單位再去現地開挖確認。

作者

李蘇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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