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客玉山盜木生火釀災 林務局求償2.2億元 創森林大火史上最高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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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客玉山盜木生火釀災 林務局求償2.2億元 創森林大火史上最高

2021年08月25日
整理:李蘇竣(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玉山國家公園杜鵑營地今年5月發生森林大火,經南投地方檢察署偵查,肇事者喬姓登山客等5人涉嫌違法在國有林地伐木生火,今(25日)依《森林法》等罪對5名嫌犯提起公訴。林務局也統計救災支出費用、林木受害成本及受損森林之生態服務價值,向5人求償新台幣2.2億餘元,創下森林大火求償金額歷史新高。


玉山大火延燒面積超過79公頃,損失相當嚴重。圖片來源:嘉義林管處

盜採林木、燒燬森林遭起訴 地檢署盼從重量刑

玉山八通關杜鵑營地5月16日發生火警,由於當地為山谷地形,火勢沿著山坡迅速蔓延,使得人員救災相當困難,林務局、國軍等相關單位動員近910人次、出動83架次直升機,花費了12天的時間,才將大火撲滅,但火勢已在大水窟周邊山區延燒超過79公頃,林木被害面積高達22公頃。

這場位在海拔3200公尺的火災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林務局在案發後初步調查發現,肇事者為詹姓登山客等5人,當事人聲稱是在營地生火煮食時「不慎踢翻爐火」所致。南投地檢署進一步調查,認定喬姓登山客等人是盜採林木生火,違反《森林法》第52條結夥2人以上竊取森林主產物、第53條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等罪,今日依法將5人起訴。

南投地檢署表示,被告等人因一己之私引發森林火災,導致大量台灣二葉松、鐵杉、台灣冷杉、刺柏、玉山杜鵑及玉山箭竹等珍貴林木焚燬,引發生態浩劫,且被告等人犯後態度不佳,企圖滅證及掩飾犯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依據《森林法》,結夥3人以上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森林護管員穿梭於大火及濃煙中打火,但陡峭的地形讓人員難以移動。圖片來源:嘉義林管處

檢察官親赴火災現場蒐證 走五天四夜掌握關鍵證據

南投地檢署回顧偵查過程,除了前往5名被告住處搜索、查扣手機的相關證物,因森林火警延燒範圍、損害甚大,檢察官認為必須前往火災現場蒐證,便率林務局嘉義林管處阿里山工作站、南投縣消防局及保七總隊等組成專案小組,於6月3日至6月7日間,來回步行60公里前往杜鵑營地調查,進而發現詹姓被告等5人其實是違法盜伐當地林木、撿拾周遭竹木來生火,最終釀成大禍。

檢方分析證據還原出案發經過,起初喬姓登山客於4月間邀請另外4名友上山,眾人事前在通訊軟體討論時還一度提到若瓦斯不夠要帶鋸子等規劃。一夥人5月15日當晚於杜鵑營地紮營生火,除了撿拾枯木,還鋸斷周遭倒伏木及遺留木塊焚燒,但5人煮食後並未確實滅火,火苗在下方腐質層持續悶燒,直到隔日凌晨起床發現火勢已失控,才通報119尋求協助。

檢方認為,當事人都是登山經驗豐富的老手,也明知國有林地不可以砍伐、生火,東窗事發後還企圖透過辯稱「踢翻爐火」、交付備用手機等方式,掩飾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南投地檢署強調,本案偵查終結只是究責的開始,後續將協助相關單位向當事人追究行政與民事賠償責任。


玉山大火災後狀況。圖片來源:嘉義林管處

林務局核算求償2.2億元創新高 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

除了刑事責任,林務局也隨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林務局表示,先前統計並彙整各機關救災之人事、航空器作業、物資及器材支出費用、林木受害成本,並邀集農委會林試所及學者進行受損森林的生態服務價值評估,已在7月底完成核算,損害求償金額約2.2億餘元。

林務局副局長廖一光表示,這次森林大火求償金額創下歷史新高,打破了2001年梨山大火求償約1億多元的紀錄。

林務局說明,由於預計求償金額相當高,為防止肇事者脫產,在核算完成後立即向台灣南投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法院則在8月10日裁定准予假扣押。但林務局必須先向法院支付高達4900多萬元的擔保金,因沒有相關預算,只能向行政院陳報,希望能調整經費籌措支付。

林務局針對玉山林火的求償金額創下歷史新高。圖表來源:林務局

林務局呼籲國人入山應謹慎用火,勿亂丟菸蒂。若發現森林火災,可即時撥打林務局24小時森林保護免費專線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或撥打119通報各地消防單位。

作者

李蘇竣

生在台灣,活在台灣,我們都是山與海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