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517大停電引發民怨,再度讓缺電傳言不脛而走,兩次大停電造成台電近6億元損失,經濟部27日公布懲處名單,共19人遭處分,台電董事長楊偉甫與總經理鍾炳利各被記一支大過,並無人員因大停電事故遭到免職,懲處也僅限於台電,未擴及經濟部。
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513停電為人員誤操作導致機組跳機,損失的4.7億中,將向承包商求償一半的責任。他也強調,台電在停電事故後已充分檢討,力求電力穩定供應。
經部定調 513停電人員誤操作、517停電供電能力不足
經濟部說明,5月13日事故肇因為台電執行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擴充工程時,測試人員誤操作開關造成接地事故,引發興達電廠跳機及通霄電廠降載,導致電網不穩,緊急於下午3時實施分區輪流停電,直到晚間8時才恢復正常供電,不少民眾摸黑下班。
然而,5月17日興達電廠燃煤機組再度故障,導致晚間8時台電又透過災防簡訊宣布分區輪流停電,所幸僅約1小時即恢復供電。經濟部表示,517的停電事故是因為今年5月氣候異常炎熱、水情不佳、景氣熱絡及疫情居家辦公,及大修機組未歸隊,導致電力需求大增、供電能力不足,加上興達電廠一號機故障,因此造成分區輪流停電。
王美花說,經濟部於5月26日就已將檢討報告提報行政院,但513的事故涉及變電所容量擴充工程,為釐清承攬商與台電的責任歸屬,委託公正第三者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事故鑑定,並於7月31日完成鑑定。鑑定結果認為雙方皆有責任,因此台電已於8月20日發函承攬商追償事故損失,才使得檢討報告需延後到8月底才公布。
王美花表示,513停電事故的電費補償損失約4.7億,517的電費補償則為1.1億,針對513的事故,台電將向承攬商求償一半的連帶責任。
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總經理鍾炳利各記一大過 無人遭免職
王美花直言,兩次停電事故均有人員疏失,造成全國性的電力影響,引發社會不信任國家電力系統,513事故懲處15人、517事故懲處2人,727的核二廠事故也懲處8人,分別記申誡2次到大過1次不等的處分,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及總經理鍾炳利則因督導不周,各記大過1次。王美花說,記過將影響其考績獎金,至於年終獎金是否受影響則會整體評估。
相較之下,2017年8月15日大潭電廠供氣中斷,導致全台分區停電約6小時,造成台電約3.6億的損失,當時經濟部長李世光、中油公司董事長陳金德兩人皆於第一時間去職。
雖然台電董事長楊偉甫於停電第一時間「自請處分」。王美花表示,最終懲處結果由經濟部決定,兩次事故原因多為台電疏失所致,因此懲處名單僅限於台電,「我個人的責任,由長官決定。」他也強調,事故發生後經濟部與台電積極進行改善作業,已有具體作為。
兩次大停電檢討報告共22項工作 強化需求面管理 加速儲能設施
針對兩次事故,行政院要求經濟部督導台電,針對供應面、電力調度、運轉維護及需求面加強管理,並成立「穩定供電專案小組」。經濟部表示,檢討報告改善事項,包含電廠運轉、電網輸送、大修排程、電力調度、需求管理及分區輪流停電機制6大面向,22項工作。
經濟部已成立電力系統改善小組,管控發電機組檢修進度,精進大修排程、分區輪流停電組別避免重複等7項已完成,15項持續辦理,包含研討設備電壓驟降改善策略、加速布建長效型儲能設備、備轉容量之計算方式納入夜間尖峰等。
王美花指出,在需求面管理的部分,台電已成立電力交易平台,未來會強化需量反映機制,將電力需求尖峰時,利用民間企業多餘的電、鍋爐等,以強化供電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