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防疫考量 寵物鳥可全面撲殺??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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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防疫考量 寵物鳥可全面撲殺??

2007年06月12日
作者:電子報讀者

行政院版本的傳染病防治法修正草案:「主管機關對於已經證實是媒介傳染病的動物,除了禁養之外主管機關可以予以撲殺。」衛環委員會審查通過傳染病防治法修正草案第23條:「國內發生流行疫情時,地方主管機關對於各已經證實媒介傳染的動物要禁止飼養販賣,並要撲殺銷毀。」

這個消息令我與其他鳥友們感到十分痛心跟憤怒!

台灣並不是禽流感受害最深的國家,卻打算在不查證的情況下撲殺所有媒介傳染的動物?要知道,很多寵物鳥是足不出戶,連一隻麻雀都沒見過,何來染病的途徑?也許對您來說,鳥兒算不了什麼,但是對我們這些飼主來講,每隻鳥都是一個家人,是我們精神上重大的寄託。一條生命難道就可以隨便撲殺嗎?

近來台灣也跟全球其他國家一樣意識到生態的重要,希望委員也能因此更了解生命的和協共存的重要性。每一個生命都有它不可取代的價值,更何況是我們每天餵食5次奶一點一點拉拔大的寶貝鳥。

寫了這麼多,想表達的是對於立法更完善的期盼。我與其它廣大的鳥友們充分了解禽流感的可怕,但這樣的撲殺行動卻是治標不治本。如今禽流感疫苗已出現,為何不能像其他國家一樣為禽鳥注射疫苗,非得趕盡殺絕?禽流感的傳遞媒介沒有人可斷定只限定於禽鳥,未來如出現豬牛也是感染體,是否也要撲殺豬牛呢?這個立法涉及之廣,要請委員不得不慎!

這樣的法案出爐,豈不是一個另一個「台灣奇績」,另一個國際笑柄?我相信睿智如您的委員是不可能讓這樣的法案三讀的!一個一流國家,何以訂出這種三流的法?

我相信撲殺寵物鳥會造成更大的反效果。最近跟朋友或業者聊天,如果撲殺我們的寶貝,大家的反應都是「為了它活命,一定將他放生」請問這會減少傳染的機會嗎?錯,錯誤的法律只會造成更多帶病的機會,我們都怕寶貝們染病,是那麼珍惜與他的感情,所以那段時間根本不敢待它出門,請問誰害它染病?就是人類,再者大流行後應該是人傳人比鳥傳人更快吧,為何還要撲殺好抓的寵物鳥,而不真正的想辦法杜絕野鳥帶病的問題呢,沒辦法接受本末倒置的作法。

再請問您知道台灣寵物鳥市場上大多為外來種嗎?如果今天大家被迫放生自己的寶貝,這些寵物鳥中不少有高智商極強韌的生命力,台灣的生態將遭到嚴重破壞,如福壽螺、紅火蟻等,這不是之後多少錢可以彌補的,再說我們不希望下一代未來只能在博物館看到台灣特有種,更不想生活在生態不平衡的台灣。現在在中山大學就群居一群巴丹,每天清晨用大嗓門狂叫,讓住宿學生受到騷擾。這只是一小群而已,無法想像錯誤政策造後的結果。我想是否有更好的方法替代呢,例如:流行期間禁帶鳥禽類出門違者撲殺、進口並強迫接種鳥類禽流感疫苗(上次流行期間我有請教鳥科醫生,有疫苗但台灣不能合法進口)、投入人力於預防及醫療治療等工作,這些都比在撲殺上更為迫切,況且我們不會讓寶貝們白白犧牲生命的,這只會浪費人力物力。

如果三讀真的通過,我會在動物網站上鼓勵將這不合理法律請大家寄給世界各動物協會、或媒體、或聯合國相關的單位,因為寵物鳥中就算沒有華盛頓公約一級保育類,也可能有二級保育,而我不願看到台灣背負殺害保育類動物的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