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駁回改善展延 台塑六輕面臨重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環署駁回改善展延 台塑六輕面臨重罰

2007年07月01日
摘錄自2007年6月29日中廣新聞網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塑六輕四期擴建工程計畫中,明文核定的每天用水量為25萬7000公噸,但被稽查人員發現,平均每天用水量高達了31、32萬公噸,明顯超量用水,雖然環保署已經對其中14家廠商開出共700萬的罰單,並限期6月30日前必須完成改善,不過台塑旗下等各家公司,至今都沒有繳納罰款,還希望環保署可以展延改善期限到12月31日。

在環保署29日的環評大會中,針對台塑六輕超量用水,文魯彬、李根正、徐光蓉等5名環評委員提出了臨時提案,要求環保署對台塑六輕依法懲處。而環保署也在29日晚間駁回台塑申請展延改善期限。環保署綜計處黃光輝處長:「因為他們申請要展延到年底,那個時間就是他們已經改善了3年多,還沒有改善完成啦!我們覺得他應該再加把勁、能夠突破,所以我們不同意他。」

環保署指出,台塑六輕14家廠商如果沒有在6月30日前提出「改善完成報告書」,具體說明如何達成用水減量,環保署將依環評法第23條規定,對台塑六輕每家廠商每日可罰30到150萬元,並可以連續處罰,最快7月3日就會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