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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上的保護區」 如何給長江江豚一個真正受保護的家?

2025年07月10日
轉載自《對話地球》;文:張依依(科學記者)

研究發現,即使是棲息在保護區內的江豚,也難以躲避棲息地喪失與人為干擾的威脅。

2013年,一頭被漁網纏繞的江豚在鄱陽湖都昌段獲救。 圖片來源: Zhan Dingpeng / Xinhua / Alamy

袁文斌的童年是跟著爺爺在漁船上度過的。他家住在江西上饒市餘干縣,貼著鄱陽湖岸。

夜晚,他喜歡趴在船沿,舉著手電筒跟水下的魚兒玩捉迷藏。那時,鄱陽湖湖水十分澄澈,一束光打下去,兩公尺深處的小魚蝦都能看著。

有時,爺爺會跟他講長江特有古老物種——白鱀豚和江豚的傳說。他說,鄱陽湖裡還有大量的候鳥和江豚,與現在的環境相比,「簡直無法想像」。想不到近半世紀後,自己要擔起巡視江豚的角色。

2000年左右,面對白鱀豚的族群驟降,並去向功能性滅絕,一度「數也數不清」的江豚也引起關注。 2006年的長江淡水豚科考證實了這場危機,當時統計的江豚數量為約1800頭,相比1991 年下降了約一半。六年後的科考中,此數字繼續下跌,直到2022年才回升至約1249頭。但根據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瀕危物種紅色名錄,江豚仍處於極度瀕危的狀況

早於1990年代初起,中國政府已在長江流域建立重點保護江豚的自然保護區,並陸續擴展相關工作。不過,中國科學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去(2024)年12月發布的研究發現,有些淡水保護區的保育成效未如理想。

袁文斌在餘幹康山大堤水域江豚灣巡護時觀察到江豚出沒。圖片來源:袁文斌

研究員表示,2006年到2017年間,研究中的保護區區內江豚豐度下降(即單位面積內的江豚數量減少),而下降速度比非保護區更快;保護區在監管不力的情況下,容易淪為「紙上公園」 (paper park),意指保護流於紙面,實質不大。

參與研究的專家與保護江豚的前線人員向《對話地球》分享了就地保護江豚的難點,並給予加強保護區成效的建議,以免江豚重蹈白鱀豚的覆轍。

什麼是就地保護?

就地保護(in-situ conservation)主要是指建立自然保護區,透過保護原本的自然環境與野生生物的棲息地來維持和恢復族群。政府也透過遷地保護,即把野生動物從原地轉移到條件較好、較可控的環境,和人工繁殖的方式保護江豚。由於就地保護旨在解決導致棲息地流失的根本性問題,是保育專家優先選擇的保護方式。

「紙上的保護區」

袁文斌記憶裡的清澈湖水,如今看起來「像粥一樣」。作為漁民,他深刻感知到生態急劇變化,自1990年代初至他停捕前,他每一年在鄱陽湖所捕的漁獲都明顯較之前一年少。

2017年,一名攝影師在餘幹康山大堤水域發現一頭受傷的江豚。袁文斌被喊去幫忙,得知了江豚的生存困境。他兒時對江豚印像不深,因為它們對漁民來講很尋常——有時船停在湖中,就會有幾百頭從旁過去。如今整個流域僅剩1200多頭,這個落差讓他震驚。

於是,袁文斌加入江豚保護志工組織,擔起巡護角色。 2021年,隨著長江十年禁漁計畫開展,鄱陽湖等重點水域全面禁止捕撈,他正式受聘於實施禁漁的單位,在鄱陽湖長江江豚省級自然保護區等江豚活動範圍繼續巡護工作。

鄱陽湖是中國最大的淡水湖,也是長江江豚最主要棲息地之一,近半數江豚生活於此。 2004年,中國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鄱陽湖長江豚省自然保護區,其面積為6800公頃。

截至2022年,全國江豚保護區已增至13處。保護區旨在透過限制人為活動,為提供江豚優質的棲息條件,包括水質優良、食物充沛的近岸淺坡《自然保護區條例》明確規定,保護區內禁止挖沙、捕撈及興建任何生產設施;主管機關應為其設立管理機構,配備專業人員,負責管理。

在鄱陽湖上的運砂船。鄱陽湖一度是長江採砂重地;有研究表示採砂活動會影響湖中底棲生物。圖片來源:嘉辭/ 自然折疊

不過,水生所發布的研究表示,由於執法力道不足,部分保護區成立後,內部非法活動仍活躍。

研究針對長江中下游湖北省宜昌市至江陰市長1500公里的部分,分析了六個淡水保護區與非保護區範圍的豚豐度和棲息地狀態。它指出,城市活動干擾、農業擴張、河漫灘嚴重退化都與保護區裡的江豚數量大幅下降有關。

論文說,如果沒有有效執法,這些合法設立的保護區可能會淪為「紙上公園」,保護效果甚微。

研究沒有包括鄱陽湖,但在濕地研究者、非營利組織「自然折疊」的創始人嘉辭看來,鄱陽湖的江豚保護區正是一個典型的、存於紙面上的保護區。他向《對話地球》說,他曾多次前往鄱陽湖區域進行調查。他資料搜尋時,發現難以找到負責江豚保護區的單位介紹。

事實上,《南方週末》2017年報導,該保護區成立以來,一直沒有獨立的管理機構和專用的經費,只由江西省農業廳下屬漁政局管理。根據《對話地球》了解,2020年,保護區被江西省林業局接管後,仍面臨欠專門管理機構和經費不足的問題;《經濟參考報》2021年的報導表示,保護區巡護人員更因而喪失漁政執法權

去年,該保護區管理不力的情況受到通報。生態環境部點名指出,鄱陽湖禁捕和江豚保護不力,發現有人在保護區內用拋網捕魚。另外,在距離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的2.7公里外,更有疏浚船違規在魚類繁殖期期間作業,兩起發生漏油事故。

巡護人手不足,違規行為難禁

每天早上7點前,袁文斌準時上船,在餘幹縣江豚活動的湖區巡護。

袁文斌(左)以自拍定時的方式把他與隊員在鄱陽湖巡護的點滴記錄下來。圖片來源:袁文斌

到豐水期,江豚移動得更遠,他便跟著開到隔湖相望的都昌縣,來回花近4小時。期間,他會清理捕魚作業殘留的地籠網等漁具,並巡查是否有釣客。每週他還會挑天氣最好的時間,來監測江豚數量。

有時,因人手不足,他們會無法及時回應違法行為,或救護受傷江豚。袁文斌表示,鄱陽湖禁漁後,釣魚現象仍十分嚴重。

江豚很難察覺斷在江裡的魚線。袁文斌表示,就像人在林子裡走路遇見蜘蛛網一樣,江豚一掛上魚線就難以掙脫,甚至被它刮破皮肉,發炎化膿,危及其生命。

他說,「你在這裡安排人手,他(釣客)從那邊來。那邊安排,他又從別處進來了。」由於巡護員沒有執法權,他還需要聯絡漁業管理單位的人員來執法。

給保護區更強的保護

保護區管理資源,與其保護等級有莫大關係。

水生所研究員王克雄2012年主持編寫《長江江豚拯救行動計劃(2016—2025)》時,就提出了鄱陽湖保護區的現有級別偏低,難以擔負作為重要棲息地的重任。

在鄱陽湖保護區豎立的告示顯示區內禁止捕撈、開採與排污等行為。曾到當地調查的嘉辭表示,他難以找到負責江豚保護區的單位介紹。圖片來源:嘉辭/ 自然折疊

王克雄向《對話地球》說,「當時我們覺得鄱陽湖佔據江豚的半壁江山,總共是1040 (頭),它就有400多頭了」,但保護區在中國仍僅屬於省級自然保護區,「顯然不匹配,就想把它升為國家級的。」

另外,他認為,保護區應建立層級更高的專門的保護機構,提高其管理效率。

升級可以讓保護區在資源上獲得更多支持,並緩解地方壓力。依相關政策,國家級自然保護地由中央與地方共同承擔支出,地方各級保護地則由地方負擔支出。

這十年間,江豚由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升為一級,但鄱陽湖的保護區升級尚未實現。

保護區劃定

江豚分佈模式一直在改變,淡水保護區要發揮其功效,也需要充分考慮江豚遷移的習性。

但水生所去年發布的研究指出,保護區未能涵蓋不少江豚頻繁出沒的地區,包括一半的江豚高豐度地區和2/3的中等豐度地區。

參與了研究的王克雄說,這部分是因為當中三個保護區是原為白鱀豚而設,當初非完全為江豚需求考慮。他表示,「當時實際上是把白鱀豚自然保護區變成了江豚自然保護區,當然原來這些保護區裡也有江豚……只是說它不是最核心的保護對象」。

他曾在《行動計畫》提出,將江豚分佈密集的區域,如湖北鄂州至安徽安慶江段,以及鄱陽湖八里江水域劃入保護範圍。但他說,礙於地方政府支持有限,新建保護區仍未落實。

研究也建議加強保護江豚數量中等偏高的區域;除了新建保護區,按2020年的《長江保護法》,相關部門可在非保護區,劃定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並限制棲息地內的航行和航道整治工程,與現行保護區措施相輔相成。

有地區組織也嘗試以其他方式增加就地保護的彈性。南京江豚水生生物保護協會秘書長姜盟表示,近年來他們也在摸索能否在保護區之外,但生態功能明顯的地方,劃定一些「保護小區」;在區內實施巡護監測工作,回應重點族群的保育需求。

整體而言,王克雄認為自然保護區對江豚保護,尤其在管制人為活動上,發揮了較積極的作用,唯保護區需要及時順應自然變化調整重點範圍。

而對於流動的保育來說,豐富的在地經驗十分重要。袁文斌做了八年的江豚保護,對鄱陽湖江豚瞭如指掌,光坐在家裡,就能大概猜到這一天江豚又到哪裡活動了。

儘管成為了餘干縣的護魚員,他仍謹守自己作為志願者的角色,在鄱陽湖全局活動,「江豚跑到哪兒,我就去到哪兒。」

他希望更多人可參與守護的工作,「江豚最好的保護,還是得靠人來守護。」

※本文轉載自《對話地球》,原文標題〈如何給長江江豚一個真正受保護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