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飲用水標準納管PFAS 學者:相對寬鬆但有開始是好事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環境部飲用水標準納管PFAS 學者:相對寬鬆但有開始是好事

2024年08月26日
整理:吳奇諺(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有「永久化學物質」之稱的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存在致癌風險。環境部因應國際趨勢,於21日預告新增飲用水PFAS水質標準,並自2027年7月起加強抽驗,如不符合者最高將罰60萬元。學者表示,台灣是選擇相對寬鬆的數值,「但凡事有個開始就是好事」。

考量到PFAS對人體的危害,世界多國也已祭出法令限制飲用水的PFAS含量。圖片來源:Unsplash

考量到PFAS對人體的危害,世界多國也已祭出法令限制飲用水的PFAS含量。圖片來源:Unsplash

增訂飲用水PFAS標準 超標最高罰60萬

PFAS是上萬種化學物質的統稱,因在自然環境中不易分解,而被稱為永久化學物質,更存在致癌風險,如進入飲用水供水系統,將對民眾健康產生危害疑慮。環境部曾於5月24日設下部分PFAS物質的指引建議值:全氟辛酸(PFOA)與全氟辛烷磺酸(PFOS)加總的含量不超過每公升50奈克,以及PFOS與全氟己烷磺酸(PFHxS)加總不超過每公升70奈克。

約三個月後,環境部表示,因應國際管制趨勢,將指引值入法,於本月21日修正「飲用水水質標準」條文第三條之一,要求淨水處理設備相關單位於2025年起的兩年半內,強化PFAS自主檢測管理,超過最大限值者應通報並提出水質管理計畫。水質管理計畫如需增購設備或工程者,最晚須在兩年內執行完成,如無須工程者,則應於三個月內完成。

環境部也預告,2027年7月1日起將加強抽驗飲用水水質PFAS標準,如不符合將直接裁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如限期未完成改善,可按日連罰。

預告修正飲用水水質標準。圖片來源:環境部 提

預告修正飲用水水質標準。圖片來源:環境部 提供

飲用水PAFS管制 其他國家標準如何?

考量到PFAS對人體的危害,世界多國也已祭出法令限制飲用水的PFAS含量。如美國環保署(EPA)4月首度針對飲用水中六種PFAS的檢測數值頒布法規,明定飲用水中的PFOA 、PFOS物質上限每公升4奈克,PFNA 、PFHxS、HFPO-DA上限為每公升10奈克。

根據規定,地方政府有三年的時間來監測其供水系統中的化學物質,如果發現PFAS超標,五年內須減少供水中的PFAS含量。此外,聯邦政府將提供10億美元,協助各州進行公共供水系統的檢測和處理,以及120億美元用於改善飲用水水質。

在歐洲,率先禁止PFAS進入食品供應鏈的國家是丹麥,丹麥將飲用水中PFOA、PFOS、PFNA和PFHxS四種PFAS限值定為每公升2奈克;歐盟則規定,2026年起,飲用水中20種PFAS的含量均不得超過每公升100奈克。在亞洲,日本將飲用水的PFAS的限制暫定為每公升50奈克。

「有開始就是好事」 學者:水中PFAS種類多建議再多分析

針對環境部訂定飲用水PFAS標準,《台灣科技媒體中心》邀請科學家提供建議。中央研究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助研究員李承軒表示,台灣是參考多個先進國家已經制定的標準,然後選擇相對寬鬆的數值,「但凡事有個開始就是好事」。

學者指出,最理想的情況下,必須一併估算國人每日透過飲食和飲水的總暴露量。圖片來源:Unsplash

學者指出,最理想的情況下,必須一併估算國人每日透過飲食和飲水的總暴露量。圖片來源:Unsplash

李承軒指出,除了常見的PFOA和PFOS以外,美國某些州會個別規範其他種類的新興PFAS化合物,台灣可以更廣泛地分析自然水體中的多種PFAS,確認飲用水裡面是否有其他未被監測與規範的PFAS,才能更進一步計算暴露量與安全標準。

國立台灣大學食品安全與健康研究所助理教授羅宇軒表示,最理想的情況下,還必須估算國人每日透過飲食和飲水的總暴露量。他建議未來可作更加全面的PFAS飲食與室內粉塵暴露評估調查,以提供制定飲用水PFAS標準時更精準的科學依據。

作者

吳奇諺

編輯/旅人/觀察者
走過山與海,願它能永遠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