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屏大湖(吉洋人工湖)由於是設於平地,一直被視為破壞力較輕微的開發案,但是經民間調查評估,本區豐水期地下水位僅約2公尺,開挖深度卻達12公尺,一旦開挖形同將700公頃地下水暴露地表,豐水期裝滿地下湧出的水,枯水期則為乾枯的大坑洞,等於挖了口超大水井,直接取用地下水,因而水資源專家評論本案是「多此一舉」。
人工湖開發完成後,700公頃良田頓時成了5個大坑洞,完全不可能回復,此一損失,至今仍未有任何評估;再者開發的7年之間,台三線兩側與沿途將成砂石場與砂石車的獨立王國,嚴重衝擊地方生活與安全,至今也未有妥善因應方案,但開發單位仍是執意開發,其背後原因咸信與開採之砂石達6,500萬公噸,至少獲利100億之利益有關,不過在72水災之後,砂石價格已有下滑,民間憂慮如果獲利不如預期,得標者勢必往下挖深,造成更大的災難,這裡沒有值得世人重視的動植物生態,但是,對於寸土寸金的台灣而言,700公頃的良田,難道沒有更有利於生界、人民的利用方式?何以非得開發以供應資本家的用水?這一代的決策者為何可以如此草率地決定700公頃土地的命運?土地無言,因而其哀嚎世人也無從聽聞?
本案在經民間團體不斷質疑,歷經年餘的陳情、抗議後,行政院仍是同意經濟部所提的開發案,不過游錫堃院長下達的函文中提了二項但書,包括:考量部分環保團體與地方人士對本計畫尚有疑慮,請經濟部應就民間團體所提疑慮,隨時檢討回應說明並充分溝通;高屏大湖於正式全面開挖前,經濟部應擇適當地點先行試挖,並進行地下水文的監測追蹤與檢討評估,做為後續推動執行之參據(行政院,院臺經字第0930052100號函)。也就是經濟部開發前仍有責任釐清民間團體所提疑慮,並進行試挖和地下水文監測後,再據以執行。
同時在93年12月14日,高屏大湖特別預算案送進立法院,行政院游錫堃院長接受湯金全立委質詢時,也曾做了承諾:「如果有替代方案而不用挖,我是非常贊成的。其實取捨應該選擇影響最少的方案,如果有替代方案,這個當然可以不做,這是我的想法。」;「本人可以在此承諾:如果大家有想到更好的方案,我也贊成這個計畫不用做了。」( 附錄一)
另外,93年11月1日,水利署陳伸賢署長在接受曹啟鴻立委質詢時,也表示:湖要兩年後才開挖,94、95這兩年間都不會開挖,96年會開挖。在開挖之前,如果能明確證明可以拿到這些水,我們會在納入記錄後,就不用開挖這麼多,湖面面積也會儘量減少。…依照高美堰透過伏流水及地表取水的水量,我們會再評估蓄水池要不要那麼大,甚至是不是就不需要了,因為我們擔心一旦影響到地下水,上游就要補注。(附錄二)
游院長和陳署長在立法院的承諾,雖然距離民間訴求檢討水資源政策有一段的距離,但至少在技術層次已願意進行替代方案的試驗。然而,根據了解,在謝長廷院長上台後,水利署已完全不理會游院長和署長的政治承諾,完全沒有進行任何替代方案的評估和試驗,最近已積極進行委託顧問公司辦理BOT案之招標作業,預計在四月就完成顧問公司的招標作業,六月就要求得標者提出可行性評估,由於招標條件時程之限制,幾乎已賭定由原規劃者─中興工程顧問公司得標,而且其工程內容仍是開挖700公頃,深及12公尺的大湖。
對於開發單位此一橫柴入灶之行徑,民間團體表嚴重抗議,籲請行政院謝院長要求水利署暫停此一招標作業,審慎研提替代方案,由公正的第三者進行評估,這段期間更應與民間、地方充分對話,勿讓游院長與陳署長的承諾如空氣般消失,嚴重破壞政府威信與人民信賴 。
同時懇請謝院長重新評估民間團體對本案所提訴求:
一、由經建會推動北、中、南的水資源政策環評,同時應有環保團體之參與。思考在台灣可建水庫的壩址都已用盡的情形下,調整、減緩甚至讓用水零成長,為後代子孫保留選擇權和生存立基的作法。
二、在實施北、中、南的水資源政策環評後,再決定是否繼續推動吉洋人工湖計畫。
三、水資源政策環評應納入「產業政策」、「砂石開發利用」、「農地大規模變更利用」等評估內容。
四、促請行政院停止推動吉洋人工湖的相關程序。要求水利署應針對高高屏的水文、地理條件,投入與吉洋人工湖等量之資源評估幾種方案,從中規畫分散、多元、面積小、工期短、經費低、供水穩定、對環境衝擊小的方案。 附錄一:2004年12月14日,立法委員湯金全在「九十四年度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案」審議時,對行政院游錫堃院長質詢「高屏大湖」。
湯金全:本席繼續請教院長,94年度特別預算有關平地水庫海淡廠計畫編了4億3,700億元,其中高屏大湖編列3億6,000萬元,不過這其中有一些問題。請問院長,你知道高屏大湖要挖多深嗎?
游院長錫堃:12公尺。
湯委員金全:你知道高屏大湖的地下水有幾公尺嗎?
游院長錫堃:我沒有特別去了解。
湯委員金全:深2公尺,最淺是1.4公尺,所以挖那麼深會挖到地下水,這又牽涉到水質污染的問題,你們沒有想到水質變差這個問題嗎?
游院長錫堃:我們當然是認為不挖最好,但問題是高雄縣市以後的飲用水要從哪裡取得?如果不挖,那就要興建高山水庫,而高山水庫對生態的破壞更大,所以我們必須做取捨。我也聽說環保人士提出湯委員所講的問題,我也表示只要有替代方案,那就可以不挖,只是我們必須考量高雄縣市的飲水問題。其實我的任期也快到了,在我離開之後,興建與否對我而言並沒有什麼差別,但是我所要負責的是,在未來五年、十年,高雄縣市不能再缺水了,如果有替代方案而不用挖,我是非常贊成的。其實取捨應該選擇影響最少的方案,如果有替代方案,這個當然可以不做,這是我的想法。
湯委員金全:就你們所編的預算,此一工程可以有一百億採砂石的商機,這也是原因之一嗎?
游院長錫堃:所挖的砂石是差不多可以賣100億元,不過這也是為國家所用。其實台灣的砂石一定不夠,不從此處採,一樣是採自於山裡或河裡,台灣的河川除了七二水災之後大甲溪有一部分之外,原來的砂石是不夠的,而這是這個工程可以兼顧的部分,可以說是「一兼二顧」,只是當然不是為了要採砂石,主要是為了高雄縣市的飲水問題。本人可以在此承諾:如果大家有想到更好的方案,我也贊成這個計畫不用做了。
湯委員金全:現在更大的問題是要節流用水。
游院長錫堃:這當然也要考量。
湯委員金全:除此之外還有效益評估。面積是700公頃,剛好是六個澄清湖,但一天的出水量只有34萬公噸,而澄清湖一天就有45萬公噸,如今開挖這個有六個澄清湖大的工程,而出水量並不大,難道你們都沒有注意到效益評估的問題嗎?
游院長錫堃:主要是要有水源,澄清湖也不是本身就有45萬公噸的水量,重點是本身要有水源,其實以34萬公噸供應大高雄地區,它的年限是足夠的。澄清湖也是要有水源,它的水並不是本身就源源不絕湧出。
湯委員金全:根據統計結果,七年之中平均每一分鐘就有十輛砂石車,那是因為當地的居民比較少,要是在人口密集的地區,這一定會引起抗爭。另一方面,水利署也表示這可以觀光,不過水源保護區限制觀光人數是每日155人。請問水源保護區可以觀光嗎?
游院長錫堃:如果我們到澳洲國家去看,尤其是瑞士,有一些湖是隔一條馬路就有很多商家,所以委員所講這個部分應該是可以克服的。有很多美麗的城市,它的旁邊一定要有一條河川或是一個漂亮的湖泊。至於在管理方面,他們的政府是非常嚴格,最主要的是所有家庭的排水或都市排水一定要節流,而且要做好污水處理,不能排放到河裡或湖裡,所以要讓一個都市美麗或是經濟品質提升,其實技術面都沒有問題,重點是政策制定而已。
(資料提供: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 )
附錄二:93年11月1日,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五組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三委員會第一次聯席審查會,立法委員曹啟鴻立委與經濟部次長尹啟銘及水利署長陳伸賢在立法院的詢答。
附錄二:93年11月1日,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五組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三委員會第一次聯席審查會,立法委員曹啟鴻立委與經濟部次長尹啟銘及水利署長陳伸賢在立法院的詢答。
附錄二:93年11月1日,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五組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三委員會第一次聯席審查會,立法委員曹啟鴻立委與經濟部次長尹啟銘及水利署長陳伸賢在立法院的詢答。
曹委員啟鴻: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為了水資源,大家實在很辛苦,有水的時候是水利萬物而不虞,缺水的時候則滿頭包,讓大家很難為,辛苦你們了。現在京都議定書的壓力來了,葉主委俊榮很緊張地召集大家,要求因應此事。從1990年到現在,我們的排放量已經增為兩倍至三倍,這勢必對我們的產業結構造成很重大的影響。請問尹次長會不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主席:請經濟部尹次長說明。
尹次長啟銘:主席、各位委員。台灣並不是京都議定書的簽署會員,因為我們不是聯合國的會員,所以將來到底怎麼樣的走法,目前沒有辦法講得很清楚。
曹委員啟鴻:就是因為不是會員,更是變成人家磨刀霍霍,最先要下手切割的地方。
尹次長啟銘:對。所以它將來一定會成為我們經濟發展很大的一個限制條件,這對全世界都一樣,因為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二氧化碳對全球氣候的影響,所以將來在能源方面必須要作相當幅度的改變,才能因應這種挑戰。
曹委員啟鴻:我們的產業可能要調整,像我們的石化業或是鋼鐵業,這種大量耗水資源的產業及排放大量CO2的產業,都應該趁此時定位好,否則我們可能會遭受到懲罰或被制裁、杯葛,所受到的損害就會非常嚴重,所以要及早因應。有關用水量的問題,我們在民國80年開始提出台灣地區水資源綱領計畫,至今已經過了將近八、九年,另外在民國87年曾提出水資源的白皮書,已經過了這麼多年,很多的計畫是停擺的,沒有在進行,例如濱南計畫和八輕計畫等,很多工業區實際上並沒有在運作,所以當時提出工業用水的高成長,可能已經不合時代。已經過了8年了,此時我們應該趕快重新提出水資源的政策及水資源的綱領計畫。請問次長同不同意?
尹次長啟銘:非常謝謝曹委員的指教,曹委員剛剛說的非常清楚,實際上過去的一些大型開發計畫,例如濱南計畫,據我個人的了解,其進度已經幾乎停止。
曹委員啟鴻:完全是零。
尹次長啟銘:但是它在法理上卻還沒有停止,因為它目前正進入環境影響評估第二階段,而且尚未完成。
曹委員啟鴻:老闆都走掉了。
尹次長啟銘:對。其中牽涉到鋼鐵及石化兩方面,此外,台灣目前又發展出一些新的開發計畫,所以在水資源的供需方面,我非常同意曹委員的指教,水資源的單位必需重新再評估未來的高成長、中成長、低成長到底會是如何的情況。
曹委員啟鴻:是的,特別是南部地區,因為這些產業都是集中在南部地區,所以台灣地區要提出,南部地區也應該要趕快提出綱領修正計畫。
對於高屏大湖計畫,我一直很有意見,雖然我只是個門外漢,但我投入的時間恐怕超過水利署部分的公務員。最後我得到一個結論:我們不必要犧牲七百公頃的地,拿掉砂石,挖深以便得到水資源;因為地下水的水位是從荖濃溪及楠梓溪而來,夾在兩溪之間的水位之高可以使用很生態的工法,也就是使用集水廊道的工法就能取得超過34萬公噸的水。我們雖然不是專家,但經過很多的專家的計算,都認為這種方法可行,並非紙上談兵。其實我們的國家缺錢缺得厲害,根本沒必要毀掉這些還能種稻或甘蔗的700公頃良田,我們為什麼要毀掉這700公頃?如果拿來平地造林,能夠造多少林?能夠吸收多少二氧化碳?不毀壞大地就能取得那麼多的水資源,我們為何不嘗試呢?經建會在10月20日開會時,很多專家也有類似的建議,前署長黃金山也同意這個結論,但是這個結論非常模糊,根本沒有強調在不需要花大錢、不需破壞生態環境的情況下也能拿到水資源的前提,也由於這個結論太模糊化,使得我們現在很擔心等到預算通過之後,仍然還是要開挖,而地層也因此下陷,請千萬拜託注意這件事。在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中,已經白紙黑字規定一定要進行政策影響評估,署長說過已經做過政策影響評估,但是我要告訴署長,到現在為止環保署的環境政策影響評估的程序細節都還沒有訂定,你怎麼能說其環境政策影響評估已經做了?如果真的有的話,報告在那裡?請署長千萬要小心,我並不是要反對我們執政的政府,給大家製造麻煩,而是的的確確不需要浪費700多公頃的良田,如果能把它留下來造林可以吸收很多CO2,又可以補助地下水,那個地方是非常好的地點。本席很不滿意,你上次說環境政策影響評估已經出來了,但卻沒有這樣的報告,署長,你的看法為何?
主席:請經濟部水利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伸賢:主席、各位委員。如果不挖湖,光一個攔河堰引水的話,豐水季可能有水,但是枯水季就必須要調適。
曹委員啟鴻:本席就是很擔心這點。
陳署長伸賢:事實上,經過溝通後,大概有三點結論,第一、是地表取水,包括攔河堰取的水。第二、將來用的水,會因為擔心影響到地下水,絕對是取多少用多少,不要超過。第三、湖要兩年後才開挖,94、95這兩年間都不會開挖,96年會開挖。在開挖之前,如果能明確證明可以拿到這些水,我們會在納入記錄後,就不用開挖這麼多,湖面面積也會儘量減少。
曹委員啟鴻:本席承認水利工程單位有很多專家,他們養成過程都是一流的,但畢竟某個區塊還是很欠缺。在水利工程方面他們是專家,但在灌溉工程的這個區塊卻是很少碰觸的。在日據時代,做了很多小區塊的灌溉工程,取水量雖不是很大,但也很可觀,到現在還維持著在使用,我也帶你去看過二峰圳,斗六的崁頭厝圳也是一樣的情形。台灣建有五個這樣的水圳,這種水圳是我們的典範,如果我們不去取用這個典範,石門水庫缺水時,在上面還要再建一座水庫,本席可以告訴署長,那個水庫仍然會有濁水,還是取不到水。為什麼不在大漢溪之下使用汲水廊道的方式?目前為止,這五個汲水廊道,不管再怎樣污濁的水,兩天之後都乾淨了,所以,小區塊小區塊來取水是很有效的,也不必花什麼錢。本席希望我們的水利工程單位,在比較弱的區塊灌溉工程部分,應該要借道。上次黃前署長金山的老師山本光男到台灣來,去看過二峰圳的工法後,他認為如果跟他們後方管柵取水法結合的話,那會不得了。我們的水利開發單位,背負了芸芸眾生的用水壓力,我們非常敬佩你們的耐壓性,但還是有許多很好的方式可以取到水。本席雖不太內行,但希望水利署也應該謙虛一點,來就教這些過去的典範,請問署長可不可以這樣做呢?
陳署長伸賢:這是一定的。依照高美堰透過伏流水及地表取水的水量,我們會再評估蓄水池要不要那麼大,甚至是不是就不需要了。因為我們擔心一旦影響到地下水,上游就要補注。萬隆堰抽地下水,大家還是懷疑它的效果,那天也審過這項補助,所以,補助雖可以繼續下去,但我們會再作研究,因為高美堰畢竟是先做的。
曹委員啟鴻:本席認為水利單位要謙虛學習,水工所卻一下就把它剔除掉。如果可以補助,但不能取水的,就把它替換掉;若可以補助,雖不容易取水,其方式還可以再研究的。
陳署長伸賢:並沒有打掉,是補助的地方繼續做,究竟抽水能不能抽那麼多的量?這個可以繼續研究,等結果出來後,我們就能把湖的面積盡量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