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業者盜挖公有地回填廢棄物 檢警查辦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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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業者盜挖公有地回填廢棄物 檢警查辦

2007年12月12日
摘錄自2007年12月12日中央社新竹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竹地檢署表示,這起案件緣於昨天(11日)夜間11時許,六家派出所巡邏警車於中正橋附近巡邏時,發現中正橋下有人車形跡可疑,前往查看,竟遭反抗衝撞,警覺現場並不單純,於是報請地檢署檢察官到場指揮偵辦。

新竹地檢署指派檢察官宋重和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及竹北分局、六家派出所員警到場查緝,發現這個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管理局所屬的水利公有地已遭盜挖,並回填塑膠、玻璃、營建廢材等各類廢棄物及工業廢土,現場遭開挖共6處,面積高達2.2公頃,並查得有洗砂殘留物回填,檢察官懷疑現場亦有盜採河砂之嫌。

檢警於當場逮捕砂石車司機,脫逃的司機也於今天下午到案,兩人正由檢警進行偵訊中,檢察官仍持續蒐證,深入調查幕後實際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