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噪音未改善 環保署:現行法令無法開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高鐵噪音未改善 環保署:現行法令無法開罰

2008年05月19日
摘錄自2008年5月19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衛環及勞工委員會19日上午審查「噪音管制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籍立委楊瓊瓔質詢時指出,高鐵附近的居民,經常為噪音所苦,若高鐵未改善也沒有罰則,高鐵是一家公司,環保署為行政部門,不應該圖利高鐵。她要求應該授權各縣市政府,就噪音標準去處理。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蕭慧娟表示,高鐵已提改善計畫,協助住戶裝隔音窗等,目前只剩下4戶沒有完成改善,並已限期6月2日前改善。對於高鐵噪音,只要民眾陳情,環保署檢測結果超過標準,就會要求高鐵協助住戶改善,但現在法令無法對高鐵開罰單。 環保署長副署長張子敬說,將以老百姓感受第一優先處理,現行法令可能有些不足,但可以檢討,以其他行政作為逼高鐵盡快處理。

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表示,目前噪音管制法都只抓小蝦米,放過大鯨魚,對機車及小客車等標準很嚴格,但對飛機、高鐵、高速公路等的噪音卻視若無睹、沒有處罰,因此他提案建議,應讓地方政府有處罰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