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宣言六十週年,我們的人權進步多少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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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權宣言六十週年,我們的人權進步多少

2008年12月09日
作者:張鐵志(本文作者為作家、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候選人)

「人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

最近一個週六下午,我和朋友在台北縣三鶯部落聽潘大姐講他們都市原住民的故事。她破敗的房子是在今年被縣政府拆除過,又重新從那些被拆除的木材中蓋起來的。且政府為了要拆遷這個在此居住多年的部落,從今年2月對他們斷水斷電。在這樣的寒冬中。

弱勢人權 依然未受重視

幾天前的12月3日,樂生療養院的舊院區被迫遷、架起圍籬,學生和院民被驅離。5年來,樂生保存運動在國家權力的推土機前提醒台灣社會古蹟保存或是弱勢人權的意義。

12月7日,靜坐已達一個月的野草莓學運舉辦大遊行。一個月前,如果沒有野草莓的持續靜坐,修改集會遊行法不會被兩黨同意端上政治議程,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平衡會一面倒地向前者傾斜。

過幾天的12月10日是國際人權日。今年的人權日特別不同,因為這是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六十週年。1948年的12月10日,有鑑於二次大戰造成的人類的災難,以及納粹對人權造成的巨大迫害,聯合國通過了這份世界人權宣言。

六十年來,我們,世界與台灣,對這份人權宣言實踐多少呢?

人權侵害 依然無處不在

放眼國際,美國政府違反國際規範和國內法,對關達那摩和阿布格萊布監獄中的囚犯進行酷刑,剝奪其法律上權利(但歐巴馬承諾要關閉關達那摩監獄);中國持續嚴厲鎮壓異議份子、維權人士,並草率執行死刑(例如十一月底被執行死刑的上海襲警案主角楊佳就未經過合理的司法程序);蘇丹達佛的種族屠殺每年造成數十萬人死亡;許多新興民主化國家雖然建立了選舉,但是對人權的保障仍然遠遠不足。除了那些顯而易見的人權侵害,在生活每個小地方,家庭、公司、學校,都存在著人權的灰暗之處。(所以全球最主要的人權團體「國際特赦組織」最近在推動女學生安全做為基本人權。)

這些公民自由權、生命權只是傳統上對人權的定義,如今對人權的定義早已擴張到社會經濟權,所以貧窮就是人權的匱乏。數十年的全球化,不但非洲和南亞依然存在著導致人民不斷死亡的巨大貧窮,在各國之中的不平等也日益嚴重。

攤開世界地圖,人權的黑暗之區可能更甚於光亮之區。

人權議題 需要你我捍衛

可怕的是,這些黑暗的蔓延往往是因為人們對人權侵害感到冷漠,甚至不在乎。美國保守派認為面對國家安全受到恐怖主義威脅,所以可以剝奪囚犯人權;反美的世界左派可以容忍古巴的人權迫害,認為民主是美國右翼陰謀;在中國,大部分人認為只要經濟穩定發展,八九學運的鎮壓是應該的,談人權與民主是奢侈的。

以國家安全之名、以民族主義之名、以經濟發展之名、以城市開發之名、以社會秩序之名、以反對帝國主義之名,我們眼睜睜見到人的基本價值被剝落、扭曲、消殞。

如今的台灣不也是如此?我們對世界的人權議題冷漠,我們以為民主的台灣不存在人權的黑暗角落。直到有一天你的權利受到侵犯,你才會知道,人權並不是抽象遙遠的口號。

就在這個月,許多人權團體會以音樂、影片、講座來紀念世界人權宣言六十週年,推動人權教育;然而,更弱勢的團體則正在寒冷的黑夜中為捍衛他們最基本的人權而奮鬥。所以,請一起來在這個冬夜中點燃人權之光,讓六十年前人權宣言的理念得以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