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百日樣板屋動土秀不可取 重建需以原鄉部落為本、循序漸進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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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百日樣板屋動土秀不可取 重建需以原鄉部落為本、循序漸進

2009.11.17 原住民災後重建支援團體聲明

2009年11月18日
作者: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

正當莫拉克風災災後百日,原住民已因自然變異受害,更因政府措施乖謬受難。災後重建百廢待舉,但只見政府先射箭再畫靶心,強迫中獎,日前於高雄縣杉林鄉月眉農場的慈濟永久屋大愛村,上演著一場假「家園重建」之名,行歌功頌德式的集合樣板屋動土秀。這場樣版秀欲掩飾粗糙不當決策,卻如同在未癒傷口上撒鹽巴,消費災民,甚至繼續製造新的傷害,這樣的作法與態度,極不可取!我們要表示嚴正抗議!

原住民文化,長期學習順應當地環境,發展彼此分享互助的部落生命共同體,而與自然和好相處的生活場域。並非如同現代都市集合住宅,只是位於隨時湊合的一群人所居住屋舍而已。因此,原住民對於原鄉部落,有著深刻濃烈的認同情感,無論是因為求學、就業,或是就醫等現代生活的需要,雖須暫時離鄉,都視原鄉部落為真正歸屬的家園。台灣特殊地理條件,原本自然變異多,其強度與頻度不容忽視。而原住民長期在這樣的環境條件下,與大自然為伍,與特定地方所發展出來的相處之道,如何建構部落家園的知識法則,其完整的社會文化體系,不正是我們面對台灣獨特環境及強捍的自然變異,最需要的第一手在地因應知能嗎?原住民要求真實災害調查,未查明致災因由之前,不得假保育之名,進行「策略分區」,劃設「特定區」。然而,政府公共工程單位官員竟然汙名化災民想藉此抬高國賠訴訟的賠償金額!

原住民不斷呼喊:我們必須要回家!我們要有尊嚴的回家!但政府的作法,卻是簡化危險/安全、山林/平地、保育/開發二元對立分區,在單方主觀、霸道、矛盾、極具爭議的思維下片面規劃執行的重建政策,不但未以原鄉部落為本,竟然是以令其遷離失根為導向!事實上,除了那瑪夏鄉南沙魯村等極少數聚落確實遭受到土石災害之外,原住民部落多半是因為交通設施損毀,被劃入災區,撤離而成為「災民」。完好的家園卻面對來自政府「危險威脅」的「安全性鑑定」,在驚魂未定之際,被迫接受「永久屋」的唯一選項,將導致甚可能永久離鄉、部落瓦解的後果。難怪部份原住民稱之為「趁火打劫」,比土石流還可惡!同時,也有部份住屋受損或有需要在外居住的族人,為了早日有個棲身之地,在不強制徵收山上土地的模糊保證下,接受慈善團體的勸說,部落的紛爭被誘發起來。

原住民在吳敦義接掌閣揆時,引用耆老所傳承的諺語:「水會認得回家的路,水走過的地方,還會再回來。」來期許新內閣新作為,將政府及慈善團體為本位的災後安置重建政策調整為以人為本、以部落為主體的方向,並以此諺語,苦口婆心地勸說,台灣是上天獨特美好的創造,無論山地、平原河川或海岸,全屬所謂高敏感、危險、需保護地帶,行事為人都必須順服大自然在地的性情道理,不能逆天而行,自以為是地做土地規劃分類。重建應以原鄉部落為本,確立部落權利主體、參與及選擇權,循序漸進。我們要求先恢復部落交通,以利後續生活重建安排,銜接家園社區再造,包括所多重功能「中繼性安置」等等急迫需要的措施,這一切,不能在所謂「永久屋」動土秀的包裝下被遮掩!

共同聲明單位: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持續連署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