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通過後再申請變更 竹科要否定環評?
新竹科學園區宜蘭園區的「城南基地」,2007年9月17日通過環評審查時,結論之一「應承諾本園區不從事產品量產之行為。」當時因為有這個承諾,城南基地才得以通過環評。
然而,昨日(17)科學園區管理局提出審查結論變更案,要求將不從事產品量產的承諾,限縮在引進的三項產業之一的「研發產業」,其餘兩項產業則得以解套,在園區內量產。
變更結論是在否定環評制度
當初明明白白的承諾,如今竹科要翻案,當時通過環評的前提(而且是最重要的前提)已經消失,應該檢討的是當初通過的環評是否有效?但竹科卻提出「審查結論變更」。昨天首度審查,環評委員指這是在否定環評制度。
如果審查結論可以用事後變更的方式改變,那所有開發案都可以為了通過,審查時附和環委先答應再說,等案子一過,外界不再關注了再來變更,環評制度將被嚴重扭曲。
而且,城南基地在環評過程中引發地主抗議,當地居民組成「城南基地被徵收地地主自救會」,如今竹科變更結論,也有違當時土地徵收的正當性。另外,量產產品可能引發汙染,居民有所疑慮,變更應到當地再舉行說明會(應重作環評)。
昨有環委指出,此案如翻案成功讓產業量產產品,宜蘭的好山好水將被破壞,對不起當地居民。最後審查沒有通過,竹科可補充資料再審。
城南基地預計引進三項產業
「城南基地」北鄰宜蘭運動公園、南接宜蘭縣政中心,佔地約70公頃。預計引進三項產業:
一、通訊知識服務產業:通訊、金融、商業、教育等服務業;
二、數位創意產業:創意人才招募與養成、創意產業等;
三、 研發產業:高科技產業的核心及前驅產業,如半導體、精密機械、電腦通訊及周邊等之研發、設計(如IC設計、非製程)。
竹科:不得量產招商困難
竹科表示,結論中的「量產」定義不明確,將嚴格限制進駐廠商生產,實際執行也有困難,在招商會議中,業者提出不得量產產品將影響進駐意願。
竹科指稱,原結論中的「不得從事產品量產」主要是針對預計引進產業的第三項「研發產業」,光電、半導體等研發機構,如大量生產對環境的確有疑慮。
至於一、二項(通訊知識服務產業、數位創意產業)在園區內封裝、量產,竹科說當時的審查委員表示「可以理解」。為了避免園區發展困難才提出結論變更,將「不從事量產」的承諾,只限縮在第三項產業。
(註)
原環評結論:應承諾本園區不從事產品量產
擬變更結論:應承諾本園區「研發產業」不從事產品量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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