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拒減碳 加害邦交國 又恐遭經濟制裁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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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拒減碳 加害邦交國 又恐遭經濟制裁

2010年12月17日
本報2010年12月17日台北訊,陳韋綸報導

坎昆氣候變遷會議落幕,明確要求世界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20年時,需降至1990年之20%-40%、控制增溫在2度C以下。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然而由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達成的協議結論,對於台灣是否有任何約束力?而台灣是否又能以此為由,拒絕減碳抗暖的責任?

昨(16)日上午,甫從墨西哥坎昆歸國的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指出,坎昆協議其實並無「重要結論」,僅是上屆哥本哈根協議的延伸;「哥本哈根協議是少數國家討論的結果,而非正式文件。」相較之下,坎昆協議設定明確的減碳目標,結論納入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具有效力。

坎昆協議其他重要內容則包括:附件一的工業化國家需達上述減排標準,而開發中國家須提出自願性減量目標、透過REDD+機制減少破壞森林產生的碳排放、以及2012年前由世界銀行託管,每年300億美元的綠色基金等。

台灣非公約締約國,過去皆為工業研究院代表、以非政府組織身分與會,今年則由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領軍。對於參與氣候公約,台灣政府態度積極。然而,徐光蓉提醒,台灣如果希望加入UNFCCC,那麼對於減排的責任,自我定位在哪裡?是要效尤美、中逕自追求經濟發展,或如歐盟國家將減排量由20% 提升至30%,或如韓國採取「不多做也不少做」的中間態度?

如果以環保署版本的溫室氣體減量法窺視台灣減碳決心,她認為政府希冀透過購買碳排放額度,卻不願做出實質減量的承諾。然而就在坎昆會議進行之際,看守德國協會(German Watch)公布的報告指出:台灣抗暖表現57個主要碳排放國中,排名倒數第14名,評比等級為「差」。

另一方面,台灣邦交國多小島國家,這些國家多數所面臨海平面上升的威脅。因此,在坎昆會議上,小島嶼國家聯盟(AOSIS)便質疑:控制增溫在2度C以下是過於樂觀的標準。AOSIS主張增溫幅度應控制在1.5度C。徐光蓉表示:「當邦交國如甘比亞支持台灣進入氣候公約時,如果台灣不願做出減量承諾,便是加害自己的邦交國。」

協議結論納入氣候變遷綱要公約框架後,將具有國際公約的效力,此時就算台灣非聯合國會員國,若不遵受公約,恐怕將遭遇經濟制裁。美國由於政經勢力龐大,即便違背公約,各國也難以對其進行制裁;相較之下,向來對美亦步亦趨的台灣,是否又能承受這樣的後果呢?此外,每年300億美元的綠色基金,預計將透過對國際運輸課碳稅等方式取得,對於倚賴貿易的台灣來說,坎昆協議內容,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