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高壓電塔設我家 電磁波受害者將集體對台電提告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反高壓電塔設我家 電磁波受害者將集體對台電提告

2011年03月07日
本報2011年3月7日台北訊,特約記者朱淑娟報導

「反對高壓電塔設在我家!」全台各地愈來愈多民眾反對台電變電所、高壓電塔、地下高壓電塔設置距離民宅太近,造成住家電磁輻射高於背景值,許多人疑似受到高電磁波影響得到不明疾病。

3月4日,包括彰化縣田尾、台中市霧峰區甲寅里、台北市萬隆、松湖、以及新北市泰山等地民眾,前往環保署、台電抗議,要求台電全面進行電磁場屏蔽改善,否則全台受害民眾將集體對台電提起告訴。

全台電磁波受害者將集體向台電提告

台中市霧峰區甲寅里居民顏秀蘭說,921大地震造成房屋倒塌,村民損失慘重,後貸款重建,未料台電架設超高壓電纜線穿過屋舍,導致電磁輻射升高,附近住家檢測值從10到100毫高斯。

顏秀蘭家的屋頂上空就有超高壓電纜線穿過,她長期頭痛、耳鳴、失眠,每天晚上要用一個特製金屬箱罩住頭才能睡覺,陳情多年台電都置之不理。她的鄰居、住在39號的林女士也帶著5歲的孫女來陳情。

變電所、高壓電纜離家只有3公尺

台電10幾年前規劃林口到五股工業區的「頂福-東林雙分歧興珍161KV線地下輸電電纜線路管路工程」,民國92年開始整建位於泰山鄉明志路上的「泰山變電所」。「反對泰山變電所改建自救會」會長張月桃的家離變電所只有3公尺,變電所工程進行時還震毀多處住家。

台電台北變電所位於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南側,居民長期生活在電磁輻射威脅下。台電又要新建一座大樓,在大樓內設輸變電設施,98年12月環保署在變電所周邊檢測,電磁波數據最高達57~63毫高斯。

反萬隆變電所自救會會長余何蓓的小孩念大學時發生白血病,附近七戶民眾25人有7人得到癌症,不排除跟變電所有關。而台電要新蓋的大樓離他住家比舊的變電所更近,只有6公尺,對未來生活影響更大。

居民的要求是,變電機組應增加安全距離,遠離住宅密集區。而通過住宅密集區的地下高壓電纜,應重新埋設遮蔽,磁場強度小於5豪高斯(mG)。

行政院自己防護 1毫高斯,人民的命不是命?

台電公司「南投-彰林345仟伏特超高壓輸電線路」多處輸電線路距民宅不到10公尺,2月24日彰化田尾反高壓電塔自救會向法院提告台電不當設置高壓電塔,但台電以環保署官員到場檢測值44毫高斯的數據, 向法院陳述這個檢測值低於833毫高斯,因此「電磁波無害」。

台灣電磁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表示,「電磁波環境建議值833毫高斯」不是安全值,早就該修正,但政府卻一再誤導民眾833毫高斯是安全值。如果833毫高斯真的安全,為什麼行政院2009年花了人民納稅錢166萬發包「變電站安全防護遮蔽工程」,改善電磁波到1毫高斯,「人民的命不是命嗎?」

環保署:並未向法院指833毫高斯是安全值

環保署空保處副處長簡慧貞表示,環保署絕對不會向法院提出「833毫高斯是安全值」這種說法,應是台電律師誤用,如果有必要環保署願意發函說明。

另外,陳椒華也提出,依行政院工程會網站資料,台電已斥資近3000萬元進行電磁場屏蔽改善工程,包括95年「梅湖~觀音串接楊梅161KV地下電纜電磁場屏蔽改善工程」、98年高雄P/S電磁波防護設施工程,經實測,這項工程讓台電員工減少暴露到2毫高斯以下。

台電:都遵守833毫高斯建議值

民眾隨後到台電抗議,供電處副處長謝建賢強調,環保署訂的非游離輻射環境建議值都是833毫高斯,台電是依規定進行相關設施。且目前長期、低劑量極低頻電磁場暴露健康危害的科學證據,仍不足以支持降低暴露建議值。

陳椒華表示,台電應認清ICNIRP所訂的限制值是指瞬間暴露限制值,ICNIRP未訂低劑量長期暴露限制值,所以台電不應拿瞬間暴露限制值為安全標準。ICNIRP的2010年新的準則也提出建議,應採行世界衛生組織的低劑量長期暴露預防原則,也就是台電應遵循預防原則,不要讓民眾暴露於3~4毫高斯以上,否則有致癌以上的風險。

謝建賢並不否認改善電磁輻射技術可行,只要距離較遠就衰竭較快,但強調會在經濟及技術可行下盡量降低電力設施磁場。

電磁輻射是「2B級可能致癌物」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立法委員田秋堇都場聲援民眾,強調台電無權讓民眾曝露在高於原背景值的電磁波環境,而且減少電磁波值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只是台電不願意增加成本保護民眾,這點無論如何就說不過去。

陳椒華表示,IARC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 已證實電磁輻射為「2B級可能致癌物」,與兒童白血病有關,而不確定致癌並非不會致癌。

另外她強調,ICNIRP (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所訂的限制值(Basic limit)是急性傷害瞬間暴露限制值,ICNIRP雖尚未訂定每天長時間較低電磁輻射暴露限制值,但表示長時間較低電磁輻射暴露的防範策略可參考世界衛生組織的預防措施。也並非直指目前所訂833毫高斯是安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