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養柴犬致死 北市罰10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棄養柴犬致死 北市罰10萬

2011年10月25日
摘錄自2011年10月24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蘇姓女子今年5月搬離台北市租屋處時,棄養白色柴犬,致使狗兒餓死,台北地檢署雖然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台北市動保處日前依動保法,裁處蘇女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動保處表示,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規定「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因此,動保處依解剖診斷死亡原因,狗兒確為長期飢餓脫水導致死亡,11日約談蘇女說明。

依蘇女說法,這隻養了1年多的柴犬叫「BOSS」,5月搬離住處時已託友人隔日帶去寵物店寄宿,但是朋友沒有出現,自己隔天上午還回去餵狗,之後因為忙於搬家及工作,再也沒有關心過「BOSS」是否被好好照顧,她並坦承對於自己犯下的錯誤非常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