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積極的土地信託團體:寇馬克斯谷土地信託參訪】上篇回顧:http://e-info.org.tw/node/76830
寇馬克斯谷是一個以水形成的網絡交織而成的社區:寇馬克斯冰河和周邊高原蓄積的冰雪餵養了許多河流、湖泊,流經蔥鬱的森林,肥沃的沖積平原,河海交界的泥質灘地,最後進入大海。寇馬克斯谷土地信託的願景即是在當地設立一個不間斷的綠網路,織起一個以集水區為基礎而配置的土地規劃畫藍圖。布魯門平原(Bloomfield Flats)這個案例,即是將水文生態納入保育的觀點,以下是布魯門平原的案例介紹:
1.) 土地擁有人:一般私人
2.) 保育地役權監督者:寇馬克斯谷土地信託以及卑詩省自然信託組織(Nature Trust of BC)
3.) 面積:總面積7.4公頃土地上的一塊2.7公頃部分土地
4.) 保育宗旨:建立野生動物以及魚類的棲息及繁殖的廊道
5.) 土地原始狀況:
在Millard Creek(溪流)旁,孕育著魚類的Millard Creek支流劃過土地中間,土地基本上極為平坦,部分土地上有次生林,溪流的水位距離地面很近。分為有兩個管理區:河岸區以及森林管理區。
6.) 寇馬克斯谷土地信託的責任:
每年一次進行土地監測,若是地況有改變需要立即提出報告並申訴。
確保地上的自然植被受到保護。
確保魚類能夠成功在此水域繁殖,並希望魚類復育情況越來越良好。
確保野生動物棲息地受到妥善保護。
禁止任何在此區域狩獵或放牧家畜的行為。
限制保存地更進一部的分割。
禁止任何破壞棲地的行為,並確保任何被破壞的部分回復原貌。
7.) 土地擁有者可以進行的活動:
在森林管理區內進行有選擇性的伐木。
維護保育區內的路以及小徑。
建置3公尺乘3公尺的觀望平台。
移除外來種。
採集藥草、香菇以及倒木。
8.) 土地擁有者的責任:
負擔稅賦以及第三方保險。
在合理的狀況下起訴並懲處破壞保存地的人。
負擔復原被破壞保存地的費用。
9.) 面臨的問題:
2009此筆土地轉賣給新的地主,雖然新的地主在購地時已注意到土地上的附加的保育地役權,但是購地之後對於信託組織訪視或互動回應冷淡。另外土地上最難纏的問題就是外來種的控制。
是「積極」不「激進」的保育規劃的倡議組織
依據寇馬克斯谷土地信託的願景,寇馬克斯谷土地信託組織完成一份寇馬克斯谷保育規畫(Comox Valley Conservation Strategy),這套規劃是一個區域性的保育指南,為區域內敏感的生態系統區分優先次序,串起境內各大小溪流、集水區、野生動物棲息地、公園、遊憩區,成為一個完整的生態廊道。
而寇馬克斯谷保育規劃約從三年前開始,寇馬克斯谷土地信託以及在地18個環境相關組織(其中有10個團體為河川保育,顯示當地居民非常重視自己身處的水文環境)各派代表組成一個指導委員會(steering committee),向地方政府以及民眾進行保育規劃的倡議。指導委員會雇用一名工作人員大衛‧史塔普利 (David Stapley) 為執行長,執行這個跨團體聯盟決議的工作,並積極向公部門倡議保育規劃,其策略方向如下:與相關公務人員直接面談研討、在市議會上發言或發表、爭取被納入地方發展計畫的擬定過程、參與公聽會等等。
在2010年時政府正式宣布的寇馬克斯谷區域發展計劃(Comox Valley Regional Growth Strategy)裡面關於環境部分規劃,就直接引用保育規畫(Comox Valley Conservation Strategy)中的多項原則、方針,顯示由下而上環境運動的成功。大衛表示:「我們是積極的團體(active group),但不是激進的團體(activist group)。」委員會直接從政策制定的階段就發揮其影響力,減少需要在政府要執行公權力的當下以對立、抗議的姿態來爭取人民的權利。
參訪時問到開發單位對於保育規畫的態度以及和委員會的關係時,大衛表示有些開發商眼光放得遠、思想進步,有些卻不然,而最重要的是政府需要提供獎勵機制來促進開發商的保育行為,並制訂「清楚的、持續性」的政策,千萬不可搖擺不定,才可以讓開發單位清楚了解政府的立場,進而在這個規範的限度之下進行開發。而因為委員會和地方政府的關係是好的,因此開發商自然會想要和委員會建立好關係,並尊重委員會所倡議的保育規劃。
從寇馬克斯谷土地信託,我們看到一個規模不大的團體縱然有許多經營的困難,但透過志工和保育人士的努力,促使一些土地保存了下來;另外透過和其他團體的聯盟,成功地影響到當地政府保育政策,一點一滴地建立起人類和動植物都可以安居的美好所在。(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