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座國家自然公園 民間論壇體檢柴山經驗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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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座國家自然公園 民間論壇體檢柴山經驗

2012年09月03日
本報2012年9月3日高雄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標誌。(圖片來源: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國家自然公園」號稱為小一號的國家公園,自從2010年順應民間意見修法之後,炙手可熱,不但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已開園運作,縣市合併後,美濃在地團體也積極倡議高雄市美濃區黃蝶翠谷成立國家自然公園。交棒給營建署之後的柴山固然令人期待,其中的管理機制是否能廣納民間意見,也是民間團體關注的議題。高雄市柴山會等3個民間團體以及高雄市政府農業局,8月23日以論壇方式針對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的權責問題進行討論,讓國家自然公園的共管更多可能性。

台灣首座國家自然公園位於高雄壽山,2010年掛牌運作,管理權正式由高雄市政府易手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去(2011)年12月6日也已經開園,算是讓始於1992年開始的柴山自然公園催生運動,畫上句點。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8個月來雖以籌備處運作,主任歐正興表示,籌備處運作與管理處都一樣,已經在執行業務了,只是因應組織再造,暫時以籌備處稱之;所有人員都是正式的編制,不是從各局處抽調來的。

柴山經驗:獼猴奉茶休息區

台灣獼猴是壽山最受矚目的精靈,卻因遊客不當餵食,而發展出擾人的行為。(圖片來源:營建署)一提到柴山,最聞名的莫過於長期餵食台灣獼猴所產生的依賴人類的行為,不具野外族群特色的台灣獼猴,常有逛大街、攻擊遊客搶食,甚至入侵民宅的事件。獼猴的問題根源在於人,柴山會總幹事楊娉育說,當一隻猴子下了山之後,已經跨了兩個單位了,高雄市政府和籌備處的分工應該說清楚。其次,私闢休息區、引進外來種,不但導致水泥化、山坡地裸露,更讓外來入侵種的預防難上加難。最近更有所謂的奉茶行為,經報導一躍而為此地的「文化」。

柴山上的奉茶區。(圖片來源:高雄市柴山會)楊娉育表示,奉茶區不斷擴點,不但整地鋪水泥,還將運動器材搬上山,吃飽喝足之於,自然需要廁所,加上垃圾,使得奉茶區的生態狀況越來越糟。根據籌備處統計,私闢休息區破壞生態且嚴重影響景觀及環境衛生,主要位於南壽山,經查現存私闢休息區約91處,另有廢棄休息區13處。只是民間團體檢舉,管理處卻都看不到,未見執行成效。

獼猴餵食、棄養寵物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動物保護法》本來就是違法的,問題都在於執法,目前為止,執法成效如何?歐正興表示,《國家公園法》並沒有餵食野生動物、以及棄養寵物的相關法規,野生動物保育法的主管機關是林務局,不是營建署,因此必須另行公告禁止事項。6月22日公告之後,已經開出20幾張的勸導單。此外,國家公園警察也無法跨出區外執法。

權責仍有模糊地帶待決

此外,深具保育價值的柴山西海岸卻不在劃設區域內,保護機制付之闕如。前(2010)年的3月西子灣中山大學校門口珊瑚礁岩被挖,中山大學表示看到媒體報導才知道大門口的礁岩被挖,原來是市府工務局水工處進行「西子灣圍堤造陸工程」,具備珍貴珊瑚礁岩的柴山西海岸是個三不管地帶,並未獲壽籌處青睞。歐正興表示,目前已經在進行調查,並非完全無望。

此外,去年1月龍泉寺北登山口處更出現全台第一的夜間螢光步道,原來是高市府觀光局應民眾夜間上山需求而漆,在螢光漆的指引,讓民眾「方便」夜間進出山林,完全罔顧保育原則。原來一「口」之隔,卻不是籌備處的管轄範圍,因此無法取締。

柴山北登山口的螢光漆,高雄市政府所為。(圖片來源:高雄市柴山會)柴山西海岸。(攝影:陳昭倫)

沒有生態保護區的國家公園

歐正興表示,國家自然公園是以分區管制的方式、區塊保護和保存的概念,進行保育,除了生物多樣性還具備文化多樣性的考量。遊憩區的畫設原本是輔助功能,以利環境教育和遊憩行為之進行。壽山之前即訂有自治條例還沒有廢,和計畫範圍是重疊之處,高雄市政府觀光局仍可一起執法取締。

分區管制表。(圖片來源: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計劃圖。(圖片來源: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

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2條,國家公園土地管制可分5個區,包括一般管制區、遊憩區、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以及生態保護區。令人玩味的是,壽山國家自然公園沒有「生態保護區」,全區1000多公頃,都可人跡踏及。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8條,生態保護區應優先於公有土地內設置,其區域內禁止採集標本、使用農藥及興建一切人工設施。對此,也有批評指出,既然不具備生態保護的功能,何以稱為國家自然公園?若是強調文化景觀,仍可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保護。

諮詢委員會為共管打基礎

在經營管理模式,營建署的夥伴關係,則設置諮詢委員會,期待營造公開討論的民間參與機制,4個月開一次會,討論相關事務,以提供各主管單位參考。與會者大多支持,不過,楊娉育認為這樣的夥伴關係充其量只能說是廣納建言的會議,談不上是雙方都有權責的共管機制。

除了諮詢委員會的設置,籌備處也計畫與林務局、國防部、國有財產局以及高雄市政府等公務部門協調多重防護機制,具體作為包括發函相關土地管理機關加強土地保全、核心保護區優先聯合巡查機制、土地撥用及再利用方式採「管用合一」原則。

高雄市政府都發局長盧維屏表示,柴山確實存在陳疴,成立國家自然公園之後,高雄市政府的管理是退後一步,但並不是撒手不管。楊娉育則質疑高雄市政府到底有沒有做到無縫接軌,協助管理處盡快接手。

與會者皆肯定籌備處的努力,也建議高雄市政府應以大格局來看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加強與籌備處聯繫,而非推諉放任不管。柴山是高雄地區民眾所用的郊山,楊娉育雖建議朝遊客減量的原則處理,但在觀光至上的思考下,恐怕難以短期內見效。

從柴山到壽山

壽山壯麗的珊瑚礁石灰岩海岸。(攝影:康村財;營建署提供)壽山國家自然公園歷經民間長達18年的倡議所得之產物,一開始乃因依「礦業法」壽山台泥礦區礦權將於1992年11月終止,民間團體為了杜絕後續因無人管理而衍生濫施炒作情事,而開始積極爭取這座原始山林成為自然公園,並組成「柴山自然公園促進會」(柴山會之前身)。他們認為,以柴山之名是有人文意味,壽山乃延續日治時代名稱、含有殖民封建意味。

原本目標是以市政府治理的自然公園為目標,1992年委請學者陳玉峰、黃吉春規劃而提出「柴山自然公園綱要計畫」,之後之規畫都以此為藍本。同年6月,市府則於同年委託中山大學完成「北壽山生態資源調查」。

2008年上半年,原「促進會」基本成員,再請陳玉峰出面堪查柴山海岸生態並做發表會, 12月舉辦「柴山論壇」,再度匯成民間集體力量推動成立「自然公園」。

2009年5月市長陳菊簽署宣言,同意積極推動,時逢吳敦義任行政院長。陳菊基於柴山問題牽涉甚廣,需要中央、地方協力促成,因此在吳院長南下地方巡察時,建議營建署協調促成,而有今日「壽山國家自然公園」之誕生。

過程中推動積極的催生者包括高雄市柴山會(以前之柴山自然公園促進會)、高雄市野鳥學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前身為地球公民協會)、高雄市綠色協會等團體。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