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
本報2012年11月15日綜合外電報導,阿欣編譯,鄭鈺琳審校
善望(Fairhope)開發商米勒(Miller)最近被聯邦法庭判定觸犯清淨水法(Clean Water Act)。主因是米勒尚未取得美國工兵署(US Army Corps of Engineers)的許可,就蓄意排水與灌水到溼地裡。
發生地點在密西西比州漢考克郡,佔地1,710英畝的未開發地。在米勒購買這塊土地的同時,就已經得知該處80%的面積是受到聯邦保育法下的溼地,並且這些溼地也都與河道、小溪相連到墨西哥灣;也因此,開發必須要先獲得美國工兵署同意。
米勒不顧警告,依舊派遣人員挖掘、排水及填平低地而破壞了這片溼地。法律訴訟更追加罪責:未經審核就傾倒廢土。這項罪責屬於清淨水法案下的刑案,需要處以三年期刑和25萬美元罰金。
※本文同步刊登於台灣溼地網;資料來源:美國Alabama新聞